江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业拆借市场业务管理制度与流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总行”)在同业拆借市场的融资行为,完善内控制度,防范金融风险,,根据同业拆借管理办法、江苏省农村信用社系统内资金调剂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同业拆借市场业务是指本行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金融机构或与非市场交易成员的银行类机构之间的人民币资金融通业务(以下简称“融资业务”),包括同业拆借、资金调剂、存放款项等。第三条 本行融资业务的基本原则是:在保证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资金收益最大化。第四条 本行同业拆借市场业务纳入同业机构授信管理。融资业务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运作,未经授权,各分支机构不得从事上述业务。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行人民币资金融通业务的管理。第二章 组织职责与权限第六条 资金营运部职责(一)融资业务年度计划经本行财务审查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在授权范围内,由资金营运部负责融资业务的日常操作,有效控制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