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兴县第二人民医院同工同酬管理规定(试行)为加强聘任制人员队伍建设,体现劳动价值的平等、公平,医院将提高聘任制人员薪资待遇,达到聘任制人员同在职人员同工同酬的目标,现对聘任制人员工资福利等作出如下规定:一、工资待遇及福利 1、 全日制统招本科医学院及以上学历医疗、医技、护理人员,已取得执业医师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经人力资源管理科及相关职能科室,组织考核合格的,工资按照同等条件的在职人员套改(按国家规定);院内规定的福利待遇同在职人员。 2、专科毕业的合同制医疗、医技、护理人员,已取得执业证书,在本院工作5年以上后,中专毕业取得自学考试或成考的本科学历,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经人力资源管理科制定相应的考核考评标准,结合工龄,每年度进行考核后,按人员30%的比例,参照同等条件的在职人员套改工资。 3、不符合前两项的聘任制人员工资,每年月增加100元,以达到同等职称条件的在职人员为限。4、院内补贴及福利享受医院规定的在职职工待遇。5、绩效工资:享受医院在职人员。 6、其他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照以上条款执行。二、管理(一)合同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