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校区语音室及标准化考场建设招标文件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7-1024-CZ采购人:郑州大学采购机构:河南正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17年 7月第 0 页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一、须知说明 .9二、招标文件 .10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11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6五、开标与评标 .17六、授予合同 .22第三章 技术参数及要求 .25第四章 评标办法 .37第五章 合同(格式) .42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511.1 投 标 函 .531.2 开标一览表 .551.3 投标报价一览表 .561.4 货物分项报价表 .581.5 技术规格和商务条款偏差表
2、.591.6售后服务计划 .601.7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611.8 资格证明资料 .631.9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641.10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51.11 投标人简介及资格证明 .661.12 中小企业声明函 .67第 1 页第一章 招标公告郑州大学北校区语音室及标准化考场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河南正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大学委托,就北校区语音室及标准化考场建设项目二标段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1)项目名称:北校区语音室及标准化考场建设(2)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7-1024-CZ (3)采
3、购范围:标准化考场建设(30 套)(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4)采购规模:财政资金 60万。(5)标段: 二标段:标准化考场建设二、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两部法律法规,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提供 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银行出具的财务证明;3)企业近一年度连续 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证明材料(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税局开具的凭据);
4、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类似业绩合同或设备采购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第 2 页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7)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三、招标文件发售信息: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 年 7 月 27日2017 年 8月 3日;上午9:
5、00-12:00 下午 14:30-17:30;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南正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翠竹街企业总部基地 7号楼 2楼);3、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3)除上述资料外,资格要求中所须提供的其他资料;以上证件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复印件两套加盖单位公章,须装订成册,否则拒收。5、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本,售后不退;四、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信息
6、: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河南正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翠竹街企业总部基地 7号楼 2楼)第一开标室。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各参与本次招标采购的投标人需派代表参加招标会议。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第 3 页采购人:郑州大学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1-63886097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正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何女士 电话:0371-66851771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翠竹街总部
7、企业基地 7号楼 2楼2017年 7月 27日第 4 页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须知前附表序号 项目内容 编 列 内 容1 招标人招标人:郑州大学联系人:王老师 2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何女士电 话:0371-668517713 项目名称 北校区语音室及标准化考场建设 4 招标编号 豫财招标采购-2017-1024-CZ 5 项目预算 60万元(财政资金)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7 招标内容 见“第三章技术参数及需求”8 *质量要求整个项目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满足该项目招标人及最终客户要求。9 *合格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8、购法实施条例两部法律法规,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提供 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银行出具的财务证明;3)企业近一年度连续 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证明材料(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税局开具的凭据);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类似业绩合同或设备采购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第 5 页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
9、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7)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10 付款方式 货物验收合格后付全款的 95%,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余的 5%1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12 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需要13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60日历天14 项目地点 郑州大学北校区(文化路 97号)15 本地化服务 要求16 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整体免费质保三年。在
10、质保期内的货物及零部件,乙方不收取任何费用。17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从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到达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保证金的金额数一般不超出项目估算价的 2%;(投标文件内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二标段 壹万元整(小写:10000 元)账户全称:河南正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00715011500000075开户行:郑州市市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庙李信用社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7 年 8月 21日 17:00 时前(北京时间)。汇款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标段。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11、18 答疑 应在收到招标文件三天内,将需要答疑的问题书面提交采购人,采购第 6 页人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澄清,并把结果同时通知其他。19*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20 *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正本的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规定其它应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必须加盖公章;要求签署姓名的必须由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笔签署姓名。2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档一份,密封提交。22 *装订及密封要求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A4、打印胶装(印刷)、清晰、工整、美观。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应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正本
12、和所有副本密封在一个包封内,投标文件的密封必须使用密封封条,在投标文件袋(箱)每个开口处密封,并在密封条上盖公章。为方便开标,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在信封内提交。23 外包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招 标 编号:项 目 名称:所 投 标段:投标单位名称:在 2017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前不得启封24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 8 月 22 日 上 午 9 :30(北京时间)25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河南正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第一开标室26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27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7 年 8月 22日上午 9 时 30分开标地点:河南正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室28 开
13、标程序(1)投标文件的密封检查:从投标单位中随机抽取两名代表检查(2)开标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开标29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 5 人,招标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第 7 页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经济、技术类专家( 4 人);按相关规定从政府采购专家库或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0 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2 人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1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由招标人确定履约担保的金额:按中标金额的 5%交纳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前五个工作日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2 中标公示招标人将中标
14、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1个工作日。33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须知正文第 7.5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34 *服务费 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35 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
15、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第 8 页一、须知说明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郑州大学北校区语音室及标准化考场建设”的政府采购公开招标。2、定义2.1 采购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授权委托人:指招标人(采购人)授权被委托人以招标人(采购人)名义全权办理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并承担与招标人(采购人)同等的权利、责任与义务。2.2招标代理机构:取得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质,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招标活动,在招标过程中负有
16、相应责任的社会中介组织。3、合格投标人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提供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及近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6)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产品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7)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及招标代理机构有关招标的规定;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及其他条件。3.1中标人:接到并接受中标通知书,最终被授予合同的投标人。3.2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所有文件。3.3投标人:根据政府采购合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4货物:指除了咨询服务以外的所有的物品、设备、装置和/或包括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