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和结果是揭示事物的前后相继、彼此制约的关系范畴。客观世界到处都存在着引起与被引起的普遍关系,唯物辩证法把这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称为因果关系或因果联系。其中,引起某一种现象的现象叫做原因,而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叫做结果。判断前后相继的两个现象之间是否具有因果联系,其根本标志是看它们是不是引起被引起的关系。一般地说,因果总是有时间顺序的联系,总是原因在前结果在后,但绝不能由此得出“在此之后便是因此之故”的结论。因果联系是包括时间顺序在内的由某一现象引起另一现象的内在联系,但不是任何表现为先后顺序的都是因果联系,比如白天之后是黑夜,这是时间顺序,但白天不是黑夜的原因。同时,世界上任何事物都具有因果关系,既没有无因之果,也没有无果之因,但绝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说世界上只有因果联系一种形式。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如果把两个具有因果联系的现象从普遍联系中抽出来加以考察,原因与结果的区分是确定的,如果把它们放在世界无限发展的链条中去考察,那么原因和结果的区分则是不确定的。同一个现象是在一种关系中是结果,在另一种关系中则是原因,反之亦然。原因和结果是相互依赖、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