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商业银行审慎经营,进一步完善授信工作机制,规范授信治理,明确授信工作尽职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治理法和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中的授信指对非自然人客户的表内外授信。表内授信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等;表外授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 授信按期限分为短期授信和中长期授信。短期授信指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授信,中长期授信指一年以上的授信。 第三条本指引中的授信工作、授信工作人员、授信工作尽职和授信工作尽职调查是指: (一)授信工作指商业银行从事客户调查、业务受理、分析评判、授信决策与实施、授信后治理与咨询题授信治理等各项授信业务活动。 (二)授信工作人员指商业银行参与授信工作的有关人员。 (三)授信工作尽职指商业银行授信工作人员按照本指引规定履行了最差不多的尽职要求。 (四)授信工作尽职调查指商业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授信工作尽职调查人员对授信工作人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