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停车场管理办法一、车辆停放(一)商铺外广场车辆的进出、停放的调度、管理由物业管理部保安部负责。(二)任何人在停车场驾驶或停泊车位时,必须服从停车场所在区域保安人员的统一指挥、调度。(三)区域保安人员要认真指挥、调度车辆的停泊。保证最大限度地利用停车场地和车辆进、出的安全、方便。(四)任何车辆必须从规定的入口驶入、出口驶出。不得从出口进入停车场或从入口驶出。(五)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必须停泊在所在商铺铺面前规定位置,不得乱停放,业主车辆疏导进入小区停放。任何车辆不得停泊于入口处、出口处、行车道或其它非停泊车位置,避免造成堵塞。(六)禁止在停车场内停泊或携带可能构成其它车辆或人员危险的车辆及物品。(七)严禁在停车场内洗车、加油、动用明火及维修车辆。维修、事故车辆必须进入维修车间;清洗车辆必须在制定的清洗区域内,并保证区域卫生清洁,严禁污水乱流;不得停放在停车场内,特殊情况需经停车场保安人员同意,并在保安人员监督下进行,保安有权按临停车辆处置。(八)不得在停车场范围内堆放货物,拍卖及兜售、摆摊设点或进行其它泊车以外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