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车卸车安全责任协议书甲方:天津国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甲方乙方: 辽宁安铁联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 乙方为了加强乙方在甲方专用线商品车卸车存储安全监督管理,明确乙方安全责任,确保安全,根据铁路装卸作业安全技术管理规则、商品车铁路装卸作业安全标准化、安全生产法、天津国储物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双方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协议书。 一、乙方进入库区卸车,须指卸车作业安全负责人,并对作业现场设立安全监督员,便于作业过程中的协调、联系。二、乙方负责人是本协议的安全责任人,对作业安全全面负责,对参与作业人员负有安全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须以书面形式将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名单报甲方。三、乙方应在作业区域设置围挡或明显标志,应当设置作业安全通道,并在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如果在作业中发生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四、乙方必须对所属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措施交底,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不准非作业人员进入场地。使用的机械、移动电器等设备设施,须采取妥善的安全防护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