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村镇供水安全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指导全省村镇供水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村镇供水安全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村镇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人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省范围内村镇饮用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3、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