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课 维护权利,适应社会 思想品德 八年级下 【 教材分析 】 第十二课 “维护权利,适应社会 ”在陕人教版教材中是 八年级下册第三单元积极适应社会中的内容。课标要 求:知道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学会运用法律 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知 道法律保护公民的财产,未成年人的财产继承权和智 力成果不受侵犯,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经济权利 。 【 教学目标 】 知识目标 :通过本课学习使学生了解基本的法律知识,认识到受教育权既 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认识到财产所有权包含 财产占有权、财产使用权、财产收益权、财产处分权;认识到继承权是经 济权利的一部分,主要通过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实现;认识到我 国法律保护公民的智力成果权。 能力目标 :帮助学生理解我国法律对受教育权利和义务、财产所有权、继 承权、智力成果权的法律规定。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培养学生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及他人的合法 权利,积极适应社会规则,维护社会秩序。 综合设计思路 慧眼识珠 -感受教育 受教育是一项基本权利 受教育是一项基本义务 经济权 “大眼睛 ”苏明娟当年手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