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修理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搞好固定资产修理工作,完善计划编制预决算审批等程序,使公司固定资产修理工作逐步规范化和制度化,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固定资产修理管理是指对计划申请、审核、批准、实施、验收等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固定资产修理包括设备大中修理及项修和其它。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三条 企业管理部是固定资产修理项目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年度固定资产维修计划的编制及下达,安排计划外临时维修计划,项目的招投标管理。第四条生产安全部是固定资产修理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修理申请的初步审查,预算及决算的编制,施工组织、监理、检查、考核,并依据固定资产修理计划做好维修项目协调和验收工作。第五条 财务部负责资金筹集、工程结算及资金管理。第六条 各单位负责固定资产修理计划申请提出,制定初步方案、实施方案和所需费用概算书面上报业务主管部门。第七条 总经理办公室监察审计室负责对预算及决算进行监察审计。第三章计划申报、审批管理第八条凡需申请列入下年度固定资产修理计划的项目,各单位应于每年11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