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试行)1、总则为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保管及使用,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集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2、固定资产的划分(1)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且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含2000元)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以及器具、工具等;(2)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含2000元),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3、固定资产分类土地、房屋、构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电器仪表设备、实验设备、办公设备、电子设备、其他等。4、固定资产管理架构集团设固定资产管理组,组长为集团总裁,副组长行政总监,组员为集团财务总监、各机构副总各下属公司总经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流程(附件一);宏达集团固定资产管理组织架构图(见附件二);资产管理责任图(附加三);各公司或部门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图(附件四)5、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1)、集团行政中心为固定资产管理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每年一次的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并根据各公司的资产登记情况进行统计汇总(见附件七);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