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页 共 19 页304 省道丹江口油坊坪至郧县长岭段工程施工协作合同合同编号:甲方: 乙方: 304 省道丹江口油坊坪至郧县长岭段工程(丹江口段)工程项目,经业主确定由甲方承建。乙方在全面接受本工程招标文件及其修改补遗、承诺书和甲方与总包单位签订的分包合同的前提下,愿意承担本合同段部分路基土石方工程、附属工程、涵洞工程的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及内容数量1、工程名称:路基土石方、附属及涵洞工程2、工程地点:湖北省丹江口市境内3、工程范围:K2+347.5 至
2、 K4+903.143 段4、工作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内所有图纸设计项目,包括但不限以下项目,主要内容如下:(1)、临时工程:包括生产及生活设施、自行负责临时用电、生产及生活用水、按文明施工要求的各种围挡等,临建应通过甲方验收方可使用,临时驻地方案应报甲方批准后方可使用。(2)、乙方施工段落所有施工便道的修建与维护,并按甲方要求修建、养护、维修,确保临时便道通畅、环保,所有修筑的施工便道要满足罐车通行。(3)、协助甲方负责施工用地的征地拆迁协调工作,积极参与处理与自身施工有关的地方关系协调。(4)、配合甲方迎接各级领导检查评比工作,并承担检查评比期间发生的劳务人员及设备费用;(5)、主体工程,包
3、括清理现场及填前碾压,伐树挖根,挖除非适用性材料,土石方开挖、填筑、废弃,桥台背及挡墙背回填、边沟及截水沟砌筑,土工格栅,盲沟碎石,浆砌片石挡墙,涵洞基坑开挖及回填,涵洞砌筑等(具体见工程量清单)第 2 页 共 19 页,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桩号段落范围内全部路基土石方工程等项目的施工,以及包括合同项目工程数量的延伸、工程设计变更增减的项目及其缺陷修复等工作。(6)、其他工程:涵洞及挡土墙等结构物基坑的开挖与回填由乙方完成;边沟、排水沟、截水沟的基槽开挖工作由乙方完成。(7)、负责场地清理工作,完工后按甲方要求负责恢复和移交临时工程。为完成本合同上述工作内容施工的全部工作及其辅助工作(含合同未具体
4、注明,但施工所必须的工序及辅助工作)、现场清理、文明安全施工、环境保护及按“一体化”管理等全部工作。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资料和业主及监理的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完成上述施工项目所需的一切工作并经业主及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5、工程数量:具体工程量见工程量清单。甲方有权依据实际施工实际需要和乙方进展等情况对乙方的工程量进行调整,最终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影响本合同中明确的单价,也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件的效力,同时也不免除乙方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第二条:工程价款1、乙方完成上述工作内容,本合同采用清单计价,按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综合单价和乙方实际完
5、成并经业主、本工程监理工程师和审计单位共同确认的工程数量给予计量,暂定合同工程总价为大写: 贰佰贰拾捌万叁仟零陆拾玖 元整(¥2283069 元),清单中无细目的项目费用已经包含在分项任务单价一览表中的单价或总额中,甲方不再进行单独计量支付。2、涉及本合同工程工作内容的所有项目不再有任何点工或计日工。3、单价为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均包括了按甲方要求完成上述工作内容及要求乙方所需发生的全部往返调迁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费,设备安拆调试费,机械维护保养费,水电费,燃油费,环保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投入费,劳务人员的“一金五险”(劳务员工本人或乙方向社会有关部门自行交纳),节假日加班加点费、措施实
6、施费、劳保费、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费、安全及保险,质检(自检),缺陷修复,保管,管理费,利润等以及报价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各种风险、责任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季节因素、材料价格浮动、政府调整等各种因素的变化,所以合同单价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予调整。4、本合同综合单价为固定价格,施工过程中因地质条件变化、材料及燃油料第 3 页 共 19 页涨价、设备租金上涨、工程数量增减等原因均不得调整本综合单价。5、合同总价中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及其他各种税费、规费。每次结算后,在乙方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且与结算金额同等的正规发票后,甲方才具有付款义务。 第三条:施工期限工期暂定为 个月,具体为
7、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乙方确保接到甲方通知之日 7 天内组织人员、设备进场,并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若通知进场时间在后,按通知 7 天之日开始计算工期。实际工期及进度要求按照甲方需要进行调整,满足甲方总体进度要求,并保证路基土石方施工在甲方规定的工期内完成。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以及其他非乙方因素影响时,工期顺延。 第四条:工程质量1、乙方应严格遵照执行甲方与总承包方及总承包方与业主签署的合同文件中规定的有关工程技术、工程质量实施性标准及条款,履行自身应尽的义务和责任。2、本工程项目实施中,运行甲方的质量保证体系,工程质量检验方法、评定标准以及交工验收标准均按业主和总承包方规定的统一标准和细
8、则执行。3、工程质量检验按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及设计图纸要求进行质量检验。按国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若设计、监理或业主方要求使用新标准时,则按新标准执行。4、由于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甲方的要求,质量低劣,须按甲方要求返工,直至符合约定标准,返工费用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乙方在整改期限内无明显改观,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本合同,另选施工队伍,乙方应于 3 日内退场,并无权要求支付任何附加费用,且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对乙方的预备支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不足部分,乙方仍需承担补足。5、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现场负责人和业主、监理工程师验收签字后方可进行
9、下一道工序施工。虽经甲方检验合格后,但仍不免除乙方对整个合同工程质量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及质量终身责任制。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未经甲方现场负责人研究做出处理方案前,乙方不得擅自处理。否则,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第 4 页 共 19 页7、工程质量的特别约定: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进行施工,甲方及业主、监理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甲方及业主、监理方如发现乙方违反施工规范施工或施工质量存在问题,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停工整改,乙方应无条件服从。8、工程完工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质量责任缺陷保修,保修时间与甲方同业主签定的总包合同
10、一致。9、乙方所施工工程需要进行缺陷修复时,乙方应立即进行修复,若乙方在甲方规定时间未及时修复,甲方可另找施工队伍,缺陷修复费用及其他的一切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从乙方质保金中支付。第五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组织机构,自行负责施工中人、车、机的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并保障甲方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等其他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偿全部损失,并直接从乙方所施工工程款项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乙方仍需承担补足。2、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理、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
11、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3、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 1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由乙方承担安全保护措施费用。4、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监理、业主和相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和监督,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一切费用,并保障甲方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处罚、索赔、诉讼等
12、其他费用。若存在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发生了安全事故,甲方首先从安全保证金中提取费用进行隐患整改或协助进行相关处理工作,不足部分从其他款项中扣除。5、乙方应按甲方安全管理部门的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对施工现场全过程进行监控,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对于工伤事故及意外伤害,一切责任和经济损第 5 页 共 19 页失由乙方承担,视事故影响程度,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相应违约金。6、乙方进场后必须立即与甲方签订安全环保协议书。安全环保协议书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7、为了贯彻甲方、业主、监理和环保部门在环境方面的管理标准,乙方必须认真服从甲方的管理,在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以后,乙方对节能降耗、降
13、低施工噪声、施工粉尘、现场施工垃圾处理、易燃易爆物品及化学品的存放与使用、施工现场的应急准备等环境管理方案提出管理措施,对全体人员进行环保教育,培养工人的环保意识,做到施工过程无重大环境事故发生。如发生重大环境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视事故影响程度,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相应违约金。8、保持施工现场文明清洁,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规定施工,若达不到业主和有关部门文明施工和环保要求,乙方承担所有处罚费用。工程施工时应高度注意文明施工,负责施工段落内与当地居民相近的道路的洒水、养护,避免因此与当地居民的发生冲突。9、事故处理: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及其以上的安全事故,乙方应在 15 分钟内立即报告甲
14、方安全人员或项目负责人,同时按甲方要求进行处理。10、文明施工:施工现场文明清洁,施工时应按甲方要求统一着装,保管甲方统一制作各种标识标牌,如有损坏或遗失由乙方赔偿。11、安全特别约定:乙方应为本项目配置 1 名专职安全员(须持交安 C2 公路证书以上)。第六条:保险1、本工程参建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险由甲方统一办理,保险费由乙方承担,费率为合同额的 1.5,甲方向乙方提交保单复印件。如发生人身意外事故时,实际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赔偿费用超出保险赔偿额部分和免赔部分均由乙方承担。2、乙方进场施工的机械设备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保险单和保险合同复印件交甲方备案。第七条:材料1、甲供材料:砼、
15、钢筋、圆管涵、回填用透水性材料、换填用碎石及片石、土工格栅、盲沟用碎石。按设计量加损耗量(见附件二)供应,超过按甲供材料一览表单价进行扣款。2、除甲供材料外,本工程所用材料(含周转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并承第 6 页 共 19 页担费用,如果委托甲方采购甲方按购买价格加收 2.5% 采保费。3、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半成品必须满足质量要求,并附有产品合格证明书,甲方如认为乙方采购的材料需复检的,应允许复检,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经甲方检验合格材料方可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应立即调离施工现场,不得使用。甲方为保证工程施工需要,当乙方出现不能提供符合甲方标准的材料情形时,甲方可自行另行采购,相关一切费用
16、及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4、所有工程施工所产生的甲供材料的废旧材料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没有任何权利对该废旧材料进行处理,否则,一经发现,乙方除需赔偿自行处理材料的价格之外,还需向甲方支付 10000 元/次的违约金,甲方可直接在乙方质保金以及工程款中予以扣除。第八条:机械设备1、甲方提供设备:无2、乙方为完成本协议约定工作内容所需的所有机械设备及工具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不得进入现场,并根据设备配备相关人员,满足施工生产的有关要求。如甲方认为乙方生产进度难以保证施工节点要求时,乙方应无条件增加设备和人力投入。如仍不能满足甲方生产进度要求,乙方自动退场,并承担甲方重新引进队伍进场所发生
17、的相关费用。3、如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认为乙方所提供的设备不能满足甲方进度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增加设备至甲方认为可以满足进度需要为止,且不得向甲方索要补偿费用。4、乙方承诺进场设备必须按甲方规定时间进场,否则按每少进场一台设备以2000 元/天对甲方支付违约金,单台设备扣款上限为 10000 元。若乙方进场设备不能满足甲方及投标承诺要求,则甲方有权动用乙方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购置或租赁。5、乙方保证设备为自有设备,乙方进入现场的设备没有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撤出现场,否则按违约处理。6、供电:乙方自行考虑临时电力;在有条件地方甲方设有变压器,乙方自行接电且有偿使用,电费按 元/度扣除,数量以电表和分
18、摊损耗合计数量计算,并在当期计量款中扣除。第九条:变更第 7 页 共 19 页1、在工程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2、甲方发出的变更指令乙方必须执行。3、变更后作价:如果变更的工程在合同中具有相应的工程细目,按本合同中相应工程细目的单价执行;如果取消某分项任务,则该分项任务不予支付;如果变更的分项任务属于新增细目,则按甲方制定的价格执行。4、本工程不得因工程变更而推后总工期,除非业主同意工期延后。第十条:计量与支付(一)、计量与结算1、本合同工程量的计量以设计图纸为依据,每月 10 日前乙方向甲方申报工程量,结算工程数量以乙方实际完成且通过监理、业主验收认可的数量为准。2、乙方同甲
19、方技术主管核对工程数量,并报工程部长复核;同时同甲方技术部门核对计量工程质量,由甲方总工程师签发同意计量凭证;3、乙方同甲方物资、安全、设备部及综合办等部门核对业务往来,办理乙方领用甲方材料结算,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甲方代供材料和代垫、代支付费用以及应由乙方承担的分摊(若有)等,并报分管领导审核;4、计量签证完成后到甲方合约部门按合同约定 28 天内办理期中(终)结算;5、每期中期结算并不等于工程结算,甲方有权在下期期中结算中对上期结算进行调整,最终结算单必须经过甲方上级公司审计部门审计方为有效结算单。6、由于原始质检资料的收集、中期计量申报的基础工作均由乙方完成,乙方应高度重视工程中期计量支付
20、工作,及时回收工程资金,因此乙方必须向甲方质检部或工程部同步提交经监理签字确认的当月计量工程量,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完善质检资料。7、完成设计变更修改项目在业主未与甲方协商确定单价前,暂不计量。(二)、支付1、本工程无预付款,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2、甲方在收到相应的业主支付的当月计量工程进度款后 28 天内,支付 75 %工程月进度款(扣除应扣款项后)给乙方,预留 15 %作为质量缺陷责任保证金、 8 %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 %作为安全保证金、 1 %作为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保证金,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款项为理由,采取停工或其他影响工程进度的行为。第 8 页 共 19 页3、在工程完工并经验
21、收合格后,且甲、乙双方办理完结算,甲方扣留工程造价总额的 15 %作为质量缺陷责任保证金,余款在业主支付结算款项后 30 天内支付,同时需扣除甲方代付款项(若有)。4、由于建设单位未按约定时间或约定比例足额支付甲方当期计量款(结算款)时或支付比例低于甲方与乙方约定的比例时,乙方同意甲方视建设单位实际支付情况可延缓支付或按建设单位实际支付比例调整对乙方的支付比例,乙方承诺不得因此而影响本合同工程的正常施工进度。5、质量缺陷责任保证金分 2 次支付:在甲方整个工程结算经业主审核且收到退还的所有保证金后 30 日内无息退还 10 %的质保金 给乙方;剩余 5 %在质量缺陷责任期满且业主支付完所有质保
22、金后 30 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退还时需扣除甲方为乙方垫付的质量缺陷修复费用(如有)。6、支付方式为银行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三)、计量规则:(1)、施工范围内 100 章费用已含在承包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也包括在单价中。(2)、所有分项工程均进行原地面标高复测,计量按乙方实际完成计算,挖方均按原始自然方,填方按压实方计量,计量中应扣除台背回填、涵洞及通道所占体积、边坡超填等数量。(3)、涵洞及挡土墙等结构物基坑的开挖与回填由乙方完成,费用已包含在对应单价中;涵洞及挡土墙结构物浇筑砼时,所需便道和土台等由乙方完成,费用已包含在单价中,不另行计价。(4)、边沟、排水沟、截水沟
23、的开挖由乙方完成,费用已含在对应单价中,乙方无条件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开挖。(5)、软基开挖及换填的数量以现场签认为准。结构物台背回填、软土路基处理所用填料选用合格的原材料,清单中该项目单价包含为完成相关工作所需的除甲供材料外的全部费用(包括排水工作,如有)。(7)、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或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采取的施工措施而增加的工程数量不予计量。(8)、挖方段清表不予计量。(9)、本合同未约定的计量规则,双方若有争议以甲方同业主签订的技术规第 9 页 共 19 页范执行:具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交公路发2009221 号”文发布的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9 年版)第七章通用技术规
24、范。但所有项目的工程数量需经甲方项目部总工签认方为有效。各文件效力的先后顺序为:本协议书及补充协议(如有);本项目招标文件;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9年版)第七章通用技术规范。第十一条:双方职责(一)、甲方职责1、负责整个工程施工的生产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的监督管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及验收;对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操作,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2、提供施工图纸、相关资料一套。甲方在乙方施工前作技术交底,协助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乙方难以解决的技术难题。3、指派 为甲方现场施工联系及负责人,该负责人无权签订与本项目施工有关的任何导致费用增加的经济签证。4、负责测量放线工作,组织乙方人员进
25、行中线及水准点的加密工作,对测量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5、负责中心试验室的组建、试验室内标准试验工作并出具试验报告。6、负责办理工程结算,支付工程进度款。7、督促乙方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文明生产等工作。并有权动用乙方各项保证金处理以上事务。8、甲方根据总承包合同文件及业主计划的要求,每月、季度、年向乙方下达计划或动态计划,乙方必须执行。9、甲方其他约定负责的工作内容:(1)、负责按计划提供施工用地。(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其雇员的工资发放,包括其它一些劳务协作费用的支付,并可对乙方拖欠的上述费用,凭拥有人提供的有效欠款证明代乙方直接从应支付于乙方的工程款或保留金中支付给权利
26、人,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相应的资金占用费由乙方承担。(3)、劳动保护用品由甲方统一采购,发放给乙方,且按相应的采购价格在乙方工程款里扣除。(二)、乙方职责第 10 页 共 19 页1、对项目实施的质量、进度、成本、安全等,独立承担责任并履行义务。积极组织筹备工作,落实必要的资金、施工技术人员、机械设备和工程用周转材料等资源配备,按计划进场,按时实施开工。乙方委派 为乙方本项目工程的负责人,对本工程全权负责。2、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甲方召开、组织和安排的各类合法活动、会议;按时上报各类报表及数据;按规定办理物资领用授权书、农民工工资代付授权书等。3、在甲方提供的测量控制点基础上进行施工
27、测量及维护工作。4、负责标准试验以外的试验取样及检测工作的配合工作。5、负责工序的自检、互检、交接检,提供完整的交验资料,按合同文件要求完成工序报验和中间检验。中间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前,完成现场的准备工作,以顺利实现本合同项目的验收及交工。6、施工过程中的所有原始资料等质检资料均由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格式完成,资料编制必须真实、准确及时。 7、按施工当地要求办理乙方所需的各项手续(含暂住证等)。乙方必须服从当地治安管理部门和甲方治安管理部门的管理,不允许违纪违法。8、乙方必须为本合同工程配足甲方认为合格的工程技术人员 1 名、测量人员 2 名、试验人员 1 名,并在合同签订的同时将上述人员的简历和
28、有关证书的原件(包括但不限于:毕业证、身份证、职称证、上岗证等)报甲方核查。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从事本项目的相关工作。在合同执行期间,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和离开现场,否则,乙方需按 10000 元/人.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对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甲方统一指挥的或甲方认为不胜任相应工作的人员提出退场,乙方须立即响应并在三日内更换合格的人员进场。9、乙方其他约定负责的工作内容:(1)、承诺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接受甲方代为支付农民工工资管理规定。(2)、自行解决电源,并承担相关费用。第十二条:履约保证金1、本合同签订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交合同额 5%现金作为履约保证金(从乙方基本账户汇到甲方指定账号)。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实施完毕、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