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公司采购行为,加强公司资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风险,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定义)本制度所称采购,是指使用国有资金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本制度所称的“货物”是指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本制度所称的“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本制度所称的“服务”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服务。第三条(适用范围)公司采购行为的管理,适用本制度。公司与建设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以及服务等的采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执行。第四条(管理部门及职责)公司成立采购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管理各单位和部门开展采购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公司采购领导小组的职责是:(一) 审核通过采购管理规章制度;(二) 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