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一、国有资产管理的目标、任务与原则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各级行政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行政单位的国有(公共)财产。1. 行政单位的国有资产包括:(1) 行政单位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 (2) 国家调拨给行政单位的资产;(3) 行政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4) 接受捐赠的资产 接受捐赠的资产(5) 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等。2. 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包括:(1) 国家拨给事业单位的资产;(2) 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3) 接受捐赠的资产;(4) 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3.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目标:按照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的要求,建立与公共财政体制相适应的,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资产管理体制,实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归属清晰、权责明 确、配置合理、处置规范、运作高效”的目标。4.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