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公法-复习重点第一章 国际法概论1、 简述国际法的概念与特征。国际法是指在国际交往中形成的,用以调整国际关系(主要是国家间关系)的,有法律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特征:(1)主要是国家,调整的对象主要是国家间的。(2)的创立方式是间,主要是国家间的协议。(3)国际法的依靠国家采取单独的或集体的措施。2、 什么是国际法的渊源?国际法的渊源有哪些?国际法的渊源是指国际法作为有效法律规范所形成的方式或程序,也指国际法的规范第一次出现的处所。主要渊源:(1)国际条约;(2)国际习惯;(3)一般法律原则。辅助渊源:(1)司法判例;(2)国际权威学者的学说;(3)国际组织的决议。3、 什么是国际习惯?国际习惯的构成要素是什么?国际习惯是各国在反复实践中形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不成文的行为规则。构成要素:(1)通例之存在“物质因素”,客观因素;(2)通例被各国确认具有法律约束力,即法律之确信“心理因素”,主观因素。4、 简述国际法的编纂及分类。国际法的编纂是指把不系统和不成文的国际法规则编成条文化和系统化的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