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1 (术语)1.国际商法:调整国际商事交易和商事组织等商事关系的各种法律法规的总称。政治意义-国家与国家之间/地理意义-跨越国界2. 国际商事条约/公约:国家间缔结的国际商事协定,一般情况下仅对缔结国有约束力,对非缔结国无约束力,但是当事人可以通过约定使条约对其具有约束力 3.国际商事惯例:国际经济法主体重复类似的行为而上升但对其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是在长期的商业或贸易实践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用于解决国际商事问题的实体法性质的国际惯例。4.大陆法系:指19世纪初以来欧洲大部分国家以罗马法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以1804年法国民法典和1896年德国民法典为代表的法律制度,以及其他国家或地区效仿这种制度而建立起来的法律制度 5.英美法系:以中世纪英国法为基础,以英国法和美国法为代表,融合相关法律因素逐步形成的世界性法律体系 6.判例法:指高级法院的判决中所确立的法律原则或规则,对以后的判决具有约束力或影响力7.先例约束力原则:法院在判决中所包括的判决理由对作出判例的法院本身和对下级法院日后处理同类案件均具有约束力。1.国际商法产生的依据:国际商事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