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律责任国际法主体的法律责任(主要是国家)1.国际责任的构成国际不当行为(1)可归因于国家国家机关的行为(不管国家机关的级别高低、也不管是立法、行政、司法机关)经授权行使政府权力的其他实体的行为实际上代表国家行事的人的行为别国或国际组织交一国支配的机关的行为:视为支配国的行为叛乱运动机关的行为:在一国领土上的被承认的叛乱运动的机关自身的行为,不应视为该国的国家行为。已经或正在组成新国家的叛乱运动的行为,应被视为已经或正在形成的新国家的行为。非代表国家行事的个人的行为不是国家行为。但对于某些特定人员,如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部长及外交使节,由于其在对外交往中的特殊地位,对于他们在国外以私人身份从事的不法行为,国家一般也承担相关的责任。(2)违背国际义务(积极的作为和消极的不作为)国际不法行为违反一般国际义务国际罪行违反对人类至关重要的义务2.排除不当性的情况(1)同意:违背义务方违背的不得是国际强行法上的义务(如种族灭绝)(2)对抗与自卫:适度、必要(3)不可抗力和偶然事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