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中各领域法律适用规则的总结第一章:民事能力的法律适用一、自然人权利能力: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使用当事人属人法。二、自然人行为能力:1、民法通则第14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2、民通意见补充说明“定居国外的我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如其行为是在我国境内所为,适用我国法律;在定居国所为,可以使用其定居国法律。”“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活动,如依其本国法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而依我国法律为由民事行为能力,应当认定为由民事行为能力。”“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使用其定居国法律,如未定居的,使用其住所地法律。”3、票据法第96条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律。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其本国法为无民事行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而依照行为地法律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使用行为地法律。”三、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1、民通意见第184条规定:“外国法人以其注册登记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法人的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