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词解释1. 国际经济法:调整国家、国际组织、不同国家的法人与个人间经济关系的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的总称。简言之,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或跨国)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P32. 提单:一种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凭以交付货物的单据。P933. 国际惯例:指在国际交往中逐渐形成的不成文的原则和规则。P184. 代位:指当货物损失是由第三者的过失或疏忽引起时,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后,享有取代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进行索赔的权利。P1155. 要约:指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P706. 国际投资法:指调整国际私人直接投资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国际经济法的一个重要的分支。P2247. CFR: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并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抵达目的港的正常运费。(百度百科)8. 特许协议:指一个国家(政府)同外国投资者个人或法人约定在一定期间,在指定地区内,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