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讲座第四讲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的法律保障 人的因素第一,人是最宝贵、最活跃的生产力。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是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最直接的劳动者,是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权利和义务的承担者。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主体。除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设施、设备、作业场所和环境、安全技术装备等生产经营工具以外,人在熟练掌握、使用和维护这些安全生产的“硬件”的过程中,是决定的因素。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种人员中,对安全生产至关重要的是数量最多的各类从业人员。也就是说,从业人员能否安全、熟练地操作各种生产经营工具或者作业,能否得到人身安全和健康的切实保障,能否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往往决定了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水平。 随着.化大生产的不断发展,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地位不断提高,人们的生命价值也越来越受到重视。关心和维护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权利,是.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条件。就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而言,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是安全生产立法的重要内容。重视和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权,是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