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讲座第六讲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安全生产法第五章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作了规定,主要包括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应急救援人员和装备、事故抢救、事故报告、事故调查处理、事故责任追究等内容。正确理解本章的有产规定,对强化事故的应急救援,规范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吸取事故教训具有重要意义。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生产安全事故按事故发生的原因可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按事故造成的后果可分为:人身伤亡事故和非人身伤亡事故。 一、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1. 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必要性 如何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频繁发生,减少事故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就显得十分迫切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