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讲座第五讲政府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的职责 安全生产法对各级人民政府,特别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安全生产法第八条、第五.条和第六十八条等规定了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总括起来,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主要有以下职责: (一)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职责 安全生产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在.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虽然政府不应再去干预企业内部的生产经营活动,但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近年来,虽然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行政执法,严肃查处重特大事故,但目前还存在有些地方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领导不力,支持、督促不够的现象,有的甚至存在为了地方经济利益,严重忽视安全生产工作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