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公 租 房 回 购 合 同- 2 -公 租 房 回 购 合 同 说 明1. 根据国家有关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规定和疏附县公租房的计划安排,甲方确定在 建设公租房,以满足项目内的经营商户和客户的居住需求。为使项目建设工作顺利进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确定由乙方代建,甲方回购的合作模式进行该公租房的建设。2.本 合 同 所 称 公 租 房 是 指 由 乙 方 代 建 , 甲 方 回 购 的 公 租 房 。3.为 体 现 合 同 双 方 的 自 愿 原 则 , 本 合 同 文 本 中 相 关 条 款 后 都 有 空 白行 , 供 双 方 自 行 约 定 或 补 充 约 定 。 双 方 当
2、事 人 可 以 对 文 本 条 款 的 内 容 进行 修 改 、 增 补 或 删 减 。 合 同 签 订 生 效 后 , 未 被 修 改 的 文 本 印 刷 文 字 视 为双 方 同 意 内 容 。4.本 合 同 文 本 中 涉 及 到 的 选 择 、 填 写 内 容 以 手 写 项 为 优 先 。5.在 签 订 合 同 前 , 乙 方 应 当 向 甲 方 出 示 应 当 由 乙 方 提 供 的 有 关 证 书 、证 明 文 件 。6.本 合 同 条 款 由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喀 什 地 区 疏 附 县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负 责 解 释 。- 3 -公 租 房 回 购 合
3、 同(合同编号: )合同双方当事人: 乙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甲方: 机构代码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地址: - 4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公租房达成如下协议(在可选项前的里打选择):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乙方以 方式取得位于 、编号为 的地块的
4、土地使用权。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2.土地 使 用 权 划 拨 批 准 文 件 号 3.划 拨 土 地 使 用 权 转 让 批 准 文 件 号为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规划用途为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公租房,1.现定名2.暂定名为 。项目选址意见书证号为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 ,- 5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施工图审批文件证号为 ,施工许可证号为 。第二条 甲方所回购公租房的基本情况甲方回购的公租房(以下简称该公租房,其房屋平面图见 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项目工程按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标准(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公共租赁
5、住房,应按宿舍建筑设计规范实施)要求设计,其工程质量、户型结构、屋面构造、外墙材料、室内装修和入户水、电配套设备设施以及项目工程公开招投标及建设过程质量监督活动等,须严格按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标准进行(具体建设标准严格按图纸施工) 。该公租房的用途为 ,属 结构,层数为 ,建筑层数地上 层,地下 层。该公租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无阳台。该公租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共房屋分摊建筑- 6 -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第三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根据中央及自治区、地区的公租房政策和建筑成本核算,同时不超过当年相应
6、建筑物单方造价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协商暂定。回购的标准单价为 1300 元(包括土地出让费、相关前期费和规费、建筑物成本价及配套设施费用等所有费用) ,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第四条 付款方式。1、本合同签定时,付款 30,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当做完基础,主体工程建到第二层时,付款 30,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7 -3、主体工程封顶时,付款 20,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4、项目交付验收,付款 15,金额为人
7、民币 元整(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5、 第五条 甲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 1 种方式处理: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1)逾期在 30 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0.05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 70 日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按累计应付款的 0.05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乙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一期应付款万
8、分之 0.05(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 8 -的比率)的违约金。本条中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2. 第六条 交付期限。乙方应当在 年 月 日前(房屋的交付日期) ,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 1、2 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公租房交付于甲方:1.该公租房经验收合格。2.该公租房经综合验收合格。3.该公租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4. 5.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乙方可据实予以延期:1.遭遇不可抗力,且乙方在发生之日起 3 日内告知甲方的;2. - 9 -3. 第七条 乙方逾期交房的
9、违约责任除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公租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1 种方式处理: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1)逾期不超过 60 日,自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交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出 60 日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自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45 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甲方累计已付款的 0.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已交
10、付房价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2. - 10 -第八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甲方所回购公租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乙方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 10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1)该公租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2)因容积率、建筑层数、建筑密度、建筑层高、绿地率、基础设施、公共配套等发生变化的;(3) ;(4) ;(5) ;(6) ;(7) ;甲方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 15 日内做出是否同意的书面答复。甲方在通知到达之日起 15 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乙方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甲方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同意变更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