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入滇河道捞鱼河综合治理工程昆明理工大学段 BT项目建设合同 1入滇河道捞鱼河综合治理工程昆明理工大学段BT方式建设合同编号:FDK-J090831甲 方:昆明理工大学呈贡校区建设指挥部乙 方:江苏八达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乙方联合体:常州市成章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日 期:二九年七月二十五日入滇河道捞鱼河综合治理工程昆明理工大学段 BT项目建设合同 2协 议 书甲方:昆明理工大学乙方:江苏八达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乙方联合体:常州市成章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入滇河道捞鱼河综合治理工程昆明理工大学段 BT项目事项协商
2、一致,订立本协议书。一、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入滇河道捞鱼河(昆工段)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概况:东起梁王路,西至万青路,全长约 1.5公里,平均宽度约 0.12公里的绿化种植养护、河道工程、土方工程,具体范围详见图纸。二、工程地点:捞鱼河梁王路至万青路段三、工程范围:东起梁王路,西至万青路,全长约 1.5公里,平均宽度约 0.12公里的绿化、土方,具体范围详见图纸。四、实施方式乙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工程建设的组织,并对建设过程中的工期、质量、投资、安全负责,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将该 BT项目股权或资产依法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受让人转让。五、工程竣工时间及质量标准(一)开工日期:开工
3、日期:合同签定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以甲方、监理批准的开工报告的开工日期为准。完工日期:开工后 3个月(90 日历天) (但需甲方在开工时确定的工作面完工) 。 (二)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符合国家相关验收标准。六、合同价格本工程合同价格暂定为 3986万元人民币,鉴于招标人的设计文件尚未最终审定,该价格仅作为未来设计的定价参考,最终总价不得突破 4000万元。待设计方案最终确定后,乙方根据甲方确定的方案,根据云南省 200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以及招标竞谈时的优惠比率编制合同预算,甲方将委托审计部门对该合同预算进行审查,以确定最终合同价格及审定后结算价格不得突破 4000万元。入滇
4、河道捞鱼河综合治理工程昆明理工大学段 BT项目建设合同 3七、建安工程造价结算办法(一)工程量根据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变更通知书、经会签的现场会议纪要、图纸会审纪要、招标竞谈文件、答疑通知按实结算;(二)材料及苗木价格经甲方、乙方和监理方共同参考施工同期价格信息办理签证,并经审计部门审定后,作为结算依据;(三)工程价款的计价依据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图纸、招标竞谈文件、投标竞谈文件、招标竞谈承诺书、答疑通知、设计施工图纸、补充施工图纸、设计变更通知书、现场签证、经会签的现场会议纪要、双方(或三方)往来的有关经济的文件、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2001第 1
5、07号) 、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发布施行云南省 200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通知 (云建标2003668 号)及其相关配套的计价文件的规定、 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将意外伤害保险、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列入建安工程造价的通知 (云建标2005661 号文) 。(四)工程价款的其他调整情况:(1)不可抗力;(2)法律的变更;(3)市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颁布并实际执行的政策性文件的调整。(五)招标竞谈承诺书中有关工程造价结算的内容(1)管理费和利润的优惠费率基数为:以2003 版建设工程造价认价依据三类工程计取,即:管理费=建筑工程中的直接工程费的人机费27%+安装工程直接人机费20%;利润=建筑工程中的
6、直接工程费的人机费18%+安装工程直接人机费12%,管理费优惠率30%,利润优惠率 50%,即:管理费=2003 版建设工程造价认价依据三类工程计取金额(1-管理费优惠率) ,利润=2003 版建设工程造价认价依据三类工程计取金额(1-利润优惠率) ;(2)绿化栽植和管养费率的计算基数为苗木到工地价, (即:苗木价格+采保费+运费+装卸费+吊装费等) 。栽植(3 月期)和管养(4 年期)费率乔木栽植和管养期费率:40%;灌木栽植和管养期费率:30%;地皮栽植和管养期费率:32%。(即:绿化栽植和管养期费率=计算基数相应费率)(3)最终总结算优惠率的计费基数为:结算审定总造价(含建安工程费+绿化
7、工程费 )入滇河道捞鱼河综合治理工程昆明理工大学段 BT项目建设合同 4优惠费率:5.3%(为审定后总价的优惠率)。(即:实际支付回购价款=结算审定总造价(1-优惠费率) ) 。(4)我公司尊重承诺:本次工程财务费用、管理费用、招标代理服务在以上费率中考虑,不再单独计取。(5)本项目苗木在 4年回购期内成活率达到 100%(缺苗补齐) 。(六)施工机械用燃料按机械台班拆算用量,价格按信息指导价或市场价结算。(七)本项目提供的图纸中,河道的土方开挖和修型已完成,此项费用约 60万元,成交人与该项目的施工方签订合同,支付 15万元,其余待结算审核后支付。八、项目回购(一)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开工
8、后 3个月,但需甲方在开工时确定的工作面完工。(二)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类工程增加费用、罚款等,由乙方承担,均不作为甲方回购款的组成部分。九、回购期及回购款支付比例1、本项目回购期为四年,第一次支付时间为甲方现提供的工作面的项目完工后,通过验收合格后 20天内。甲方分期支付回购工程款,具体支付按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执行 3331付款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第一次甲方应按 30%工程款支付回购款,第二次是第一次应付款的时间后推 12月验收合格后支付 30%,第三次甲方应按第二次应付款的时间后推 12月验收合格后支付 30%工程款,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10%。 十、回购保证
9、甲方确保项目回购价款。如不能按时支付回购款,应承担应付款的 1%/月违约金,如甲方提前支付回购款,乙方应支付同期银行标准利率的利息给甲方。十一、质量保修在质量保修期内,若发生需要保修的项目,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保修通知后,应及时派人进行保修,若乙方不及时派人保修,则甲方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保修,发生的费用从回购款中扣除。十二、安全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由乙方全权负责。乙方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安全施工。切实采取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按安全文明施工规范组织施工。若由于乙方管理原因发生任何事故,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入滇河道捞鱼河综合治理工程昆明
10、理工大学段 BT项目建设合同 5十三、环境保护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步骤,保护现场内外的环境,并限制由其施工作业引起的污染、噪音以及其他后果对公众和财产造成的损害和妨碍。乙方应保证在施工期间,现场的气体散发、地面排水及排污不能超过国家和云南省、昆明市有关法规规定的数值。十四、电、水及道路甲方在开工前将施工所需的水、电接至本项目用地红线,乙方承担在工程实施期间使用的电费和水费。甲方在开工前应保证进场道路畅通,并满足施工需要。十五、现场清理在工程实施期间,乙方应使现场避免因自身原因出现一切不必要的障碍物,存放并妥善处置乙方的任何设备或多余材料。工程完工验收后,乙方应从现场清除、运走任何残物、垃圾或不再
11、需要的临时工程。当临时工程影响整体工程时根据甲方指令无条件拆除。十六、现场治安乙方应负责工程现场内的治安工作,负责阻止与工程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十七、乙方的现场作业乙方应将其作业限制在工程用地范围内,应采取一切必要的预防措施以保证施工人员与设备处在现场和此类附加区域之内,并避免和禁止其人员与设备侵占邻地。十八、化石与文物在工程现场发掘出的所有化石、硬币、有价值物品或文物、建筑结构以及具有地质或考古价值的其它遗迹或物品,均应被视为属于国家财产。乙方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任何此类物品,并且一旦发现上述物品,立即将此类发现通知监理机构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并执行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关
12、于处理上述物品的指示。十九、乙方承诺(一)乙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就工程的建设进行投融资、组织工程建设、并对建设过程中的工期质量安全负责、在工程竣工后将本项目的产权依法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受让人转让,承担工程保修和养护期内(工程现有施工面完工之日起 4年内)的全部保修和养护责任,并负责工程保修期内的所有维修费用及赔偿费。(二)乙方负责对工地现场、公司职工和劳工的安全文明生产及卫生健康的管理工作并对此负完全责任。(三)合同签订后 1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人民币伍拾万元的履约保函。(四)乙方未按约定期限完工,每拖入滇河道捞鱼河综合治理工程昆明理工大学段 BT项目建设合同 6延 1个月,处合同总金
13、额 0.01的罚款,且延误期不计入回购期及计息时间。如甲方原因拖延工期,工期顺延。(五)乙方无权变更设计、勘误设计和废止工程,但可以协助设计单位进行绿化设计。(六)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保险由乙方负责购买。(七)未经过甲方允许,不得将合同转让或分包。(八)依法在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缴纳工程建安造价部分的相关税费并完成代扣代缴等相关工作,苗木款出具乙方的农副产品专用发票。 二十、甲方承诺(一)甲方应确保本项目建设用地如期交付乙方使用。甲方在本项目开工前完成三通工作,并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二)甲方在开工前提供本工程的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及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施工图纸。若因甲方原因至使工程不能按时开工,则乙
14、方不承担相应责任。(三)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程建设环境,负责协调处理有关本工程建设的重大问题;负责正式开工前各项建设行政许可,批准文件、证书的完备和到位(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环境评估报告、工程施工许可证等) 。(四)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 30天内向甲方提交完整的工程完工结算资料,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 30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修改意见,并在确认后报审计部门在 3个月内审核。(五)如在支付第一次回购款时,还未最终完成审计,暂按双方初审确认的工程造价计算支付第一期回购款,待最终审计确认项目总投资后,在第二次支付回购款
15、时进行调整。二十一、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连续停工 15日以上或工程累计停工 30日以上,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乙方依合同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乙方被解除合同时,应及时撤退清场,已完成的工程由甲方收回,甲乙双方对已完工程的结算及移交进行协商解决。因甲方原因导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给予相应的赔偿。二十二、不可抗力1、如未履行本协议的有关条款、规定或条件是由于天灾或双方力所不及的类似情况所造成的,则这种情况不应被视作违反本协 议。入滇河道捞鱼河综合治理工程昆明理工大学段 BT项目建设合同 72、就本协议而言,“不可抗力”指超出一方所能正常控制的范围,使得该方实
16、际不可能在此情况下履行其部分或全部本合同义务,且经过努力也不能合理避免的事件,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灾、雪灾(含冰凌)、水灾、滑坡、地震、瘟疫以及其它自然因素所致的事件;(2)双方同意的其它不可抗力。3、乙方不应自行宣布发生不可抗力。4、援引不可抗力条款的一方应:(1)尽快书面通知其他不可抗力的性质和迫使该方暂停履行本协议规定的该方义务的程度;(2)在不可抗力状况一经结束,尽快恢复履行义务。5、如在竣工期之前遇到不可抗力,双方应开会讨论修改工程竣工的时间表。6、如在运行期遇到不可抗力,运行期的延长期应等同
17、于不可抗力的适用期。7、尽管有第 5和 6款的规定,如不可抗力超过 30天,双方应开会讨论本协议继续执行的基础和条件,如双方认为本协议不能继续执行,双方应讨论减少损失的办法。8、双方应互相协商,采取一切合理的步骤将各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9、如不可抗力的发生损坏了工程或基础设施,双方有义务重新恢复之,或完成其修建,但双方也可以就这种恢复或完成的条件达成一致意见,工程或基础设施重新恢复或完成其修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10、因政府政策原因所引起的工程停建等,双方及时清点已建合格的工程量,进行工程结算。二十三、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1、招标竞谈文件2、投标竞谈文件、招标竞
18、谈承诺书3、合同协议书4、合同条款5、经审定的工程量清单及设备供货清单6、技术规范7、合同图纸、变更补充图纸入滇河道捞鱼河综合治理工程昆明理工大学段 BT项目建设合同 88、 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出具的与本工程有关的的保函、担保、确认书、承诺书、以及甲乙双方签署的与工程有关的洽商、变更、协议、纪要、信函、备忘录等亦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二十四、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二十五、本合同一式拾份,正本贰份 副本捌份 甲方执正本壹份,副本叁份;乙方执正本壹份,副本叁份,乙方联合体执副本贰份。二十六、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09 年 07月 25日合同订立
19、地点:甲方 501办公室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撤销和变更本合同。若合同条款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则以本协议内容为准。本合同双方约定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按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甲方:昆明理工大学呈贡校区建设指挥部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帐号: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常州延陵支行帐号:324006260018010009823第一部分 定义及解释第一条 定义1.1 本合同中下述用词及用语将具有本条所指定的定义:(1) 甲方: 昆明理工大学呈贡校区建设指挥部入滇河道捞鱼河综合治理工程昆明理工大学段 BT项目建设合同 9(2)审计部门:昆
20、明理工大学呈贡校区建设指挥部的审计部门(3)乙方:江苏八达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4)乙方联合体:常州市成章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5)项目:入滇河道捞鱼河(昆工段)综合治理工程。即招标时的“入滇河道捞鱼河综合治理工程昆明理工大学段”项目(6)项目概况:见协议书第一条。(7)建设期:指从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始,到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8)维护期:指从本项目开工前甲方在开工时确定的工作面完工之日起 4年; (9)管理期限:指本项目的建设期加维护期。(10)工程竣工:指本项目已完成了甲方在开工时确定的工作面的所有工程建设,并达到了国家现行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及规范要求;(11)完工日期:合同签定后
21、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以甲方、监理批准的开工报告中的开工日期为准,甲方在开工时确定的工作面开工后 3个月(90 日历天)完工。 (12)档案资料:指本项目在建设及维护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包括备忘录、会议纪要、信函、竣工图、表格、计算书、说明书、录音录像、电子文档及其它资料;(13)本项目特许权:指甲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授予乙方投资、建设、维护的权利;(14)债权人:指为乙方对本项目提供贷款、融资或再融资的所有当事人或实体,包括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15)双方:指甲方和乙方;(16)天:指日历日;(17)国家:指中华人民共和国;(18)附件:指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附属文件;(19)移
22、交:指与本项目有关的设施(含附属设施) 、资料(包括符合国家档案管理规定的工程建设档案)由乙方移交给甲方;(20)行业安全规范:指国家对道路交通安全而发布的,关于道路设施的设计、建设、测试和维修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标准等。第二条 解释2.1 本合同中的标题不应视为对合同的当然解释,本合同的各个组成部分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和同等的重要性。入滇河道捞鱼河综合治理工程昆明理工大学段 BT项目建设合同 102.2 在合同中,无论何处述及由任何人发出或颁发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除另有说明外,均指书面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而“通知” 、 “同意” 、“批准” 、 “证明” 、或
23、“决定”字样均应据此解释。对于任何此类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都不应被无故扣押或拖延,收件方应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2.3 与本项目有关的其它合同及协议,如融资协议、施工承包合同、工程监理合同、材料供应合同、维护合同等均应以本合同的条款为基础。如其它合同及协议与本合同有冲突,均应以本合同为准(本 BT项目投资合同中的协议书除外) 。第二部分 本项目特许权第三条 本项目特许权的授予甲方将依据本合同授予乙方独家投资、建设、维护本项目的特许权,并依照本合同的规定获得甲方回购支付。第四条 本项目特许权的独占性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授予乙方本项目的特许权具有独占性,同时,甲方保证不再将本项目的
24、特许权部分或全部地授予其他第三方。除非乙方因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乙方的责任和义务而失去了本项目特许权。第五条 本项目特许权的转让、抵押或担保5.1 除以下列明的情况外,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及本合同下所授予的本项目特许权转让、抵押或质押;5.1.1其它经甲方认可的情况。第六条 本项目设施的所有权6.1 本项目设施所有权归甲方所有。6.2 本项目建设用地由甲方通过有偿方式取得使用权,在项目实施过程和管理期中归乙方使用。6.3乙方对土地的使用仅限于本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需要。乙方在拥有该土地使用权期间的任何时候,乙方不得将土地抵押、转借、租赁或建设非本项目使用的临时设施。第七条 本项目的移交7.1 涉及到本项目的任何移交,甲乙双方应签署移交协议,移交协议具体确定双方在移交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移交后双方将签署一份移交备忘录,以示移交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