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开元名都大酒店智能化弱电工程施工合同2015.doc

上传人:h**** 文档编号:663935 上传时间:2018-10-26 格式:DOC 页数:71 大小:1.39MB
下载 相关 举报
海宁开元名都大酒店智能化弱电工程施工合同2015.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1页
海宁开元名都大酒店智能化弱电工程施工合同2015.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1页
海宁开元名都大酒店智能化弱电工程施工合同2015.doc_第3页
第3页 / 共71页
海宁开元名都大酒店智能化弱电工程施工合同2015.doc_第4页
第4页 / 共71页
海宁开元名都大酒店智能化弱电工程施工合同2015.doc_第5页
第5页 / 共7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1海宁开元名都大酒店智能化(弱电)工程施工合同1. 工程名称:海宁开元名都大酒店智能化(弱电)工程 2. 工程地点:海宁市海宁大道以西江南大道以北 3. 合同编号: 4. 签约地点: 5. 签约时间: 发 包 方:海宁开元名都置业有限公司 承 包 方:上号茂昂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江南大道 2388 号 地 址: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 701 号邮 编:314400 邮 编: 法定代表人:陈灿荣 法定代表人:陆向东 委托代理人:徐秀林 委托代理人: 电 话:0573-80773605 电 话: 传 真:0573-80773605 传 真: 开 户 行:工商银行嘉兴分行海宁支行 开 户

2、 行: 2帐 号:1204085009201398678 帐 号: 发包方(甲方):海宁开元名都置业有限公司承包方(乙方):上海茂昂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 1 条 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海宁开元名都大酒店智能化(弱电)工程 1.2 工程地点:海宁市海宁大道以西江南大道以北 1.3 本工程招标范围:完成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中所有智能化工程的施工任务,主要包含且不限于以下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程控交换机系统、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视频安防监控

3、系统、入侵报警系统、门禁控制系统、无线巡更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信息发布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及音响扩声系统、背景音乐及紧急广播系统、电梯五方对讲系统、机房工程、管路工程、智能电视系统等(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承包范围包括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安装、系统集成及联动、调试及基础、支架的制作安装,并保护至竣工移交、人员培训及工程保修服务等所有内容。详见附件清单。1.4 承包方式:乙方负责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系统集成、包调试联动、包一次性通过验收、包甲方人员培训、包所有施工风险及 2 年免费保修服务等的智能化(弱电)工程承包方式;1.5 合同价款:本合同暂定总价

4、为人民币(含税):8100000 元,大写: 捌佰壹拾万元整(使用承兑汇票),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具体单价见附件。经甲方确认的有效设计变更签证部分及暂定价、暂定工程量部分在决算时按签证价及中标口径按实调整结算。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自行增加的工程量,乙方自行承担。3合同清单中建筑设备管理系统设备、计算机网络系统设备、程控交换机系统设备、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设备、信息发布系统设备、视频会议系统及音响扩声系统设备、智能电视系统设备 7 个系统设备,甲方有权在合同执行时,将以上 7 个系统的设备进行甲定乙供(包括品牌、价格),如以上系统的设备甲定乙供,乙方同意按甲方询价(已含设备税金)收取 10%的

5、配合费(其中包括采保费、利润、现场装卸、搬运费等费用),其他按中标口径取费(其中包括安装调试费、税金、总包配合费及水电费费率按原投标价基础上同比下浮17.175%)。1.6 质量要求:质量标准除满足设计文件要求外,还必须满足相关的国家、地方规范和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及以上,同时需要通过当地技防办验收,即工程质量标准除满足设计文件要求外,还必须满足现行的相关国家、地方及行业规范和标准;如有创杯要求,确保不受影响。第 2 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1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1 本合同条款及明确本合同条款的补充协议;2 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询标纪要;3

6、投标文件4 施工图纸5 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2.2 上述各文件是相互解释的。但在出现含糊不清或彼此矛盾时,上述文件的排列次序将作为对合同意义解释的优先次序。但假如合同图纸之间,或工程规范之间,或合同图纸与工程规范之间彼此矛盾,除非工程规范或合同图纸中另有明示,否则两者之中以建筑方法说明较详尽或要求较高者为准。乙方则被视作已在承包金额中预留需要完成工程的较高价款。4第 3 条 工期3.1 智能化工程总工期为 562 日历天;计划 2016 年 1 月 5 日进场开工,2017 年 7 月 20 日竣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签发的开工令或甲方批准的开工报告

7、中载明的时间为准,竣工日期以甲方和政府部门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准(如甲方和政府部门验收合格的时间不一致的,则以后面的时间为准)。乙方需配合总包工期,不得延误总包工程进度。上述工期已充分考虑了天气、节假日、停电、停水、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不确定因素对工程进度可能造成的影响,但经发包人签证同意顺延的除外。3.2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书面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甲方未能按协议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连续超过 8 小时;3不可抗力;3.3 乙方在 3.2 款情况发生后 14 天内,就延误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 14 天内审查所有

8、情况并就事件性质确定总的延长时间。乙方逾期未向甲方提出报告的,视为工期不受影响。3.4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或不能达到系统设计使用效果,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由此而带来的损失。延误天数在 10 天以内(含 10 天),每延误一天乙方按该标段合同总额 0.1 %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 天以内(含 20 天),每延误一天乙方按该标段合同金额 0.5 % 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误天数在 30 天以内(含 30 天),每延误一天乙方按该标段合同金额 1%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以此类推。上述延误违约金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

9、任(最终总工期能如期完工,可返还工期延误违约金总额的 80%);但是延误工期天数超过 30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给甲方工程总造价的 10%作为违约金,同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第 4 条 双方驻工地代表54.1.1 甲方驻工地工程师 叶碧荣 ,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4.1.2 甲方向乙方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须经过甲方驻工地工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4.2 乙方驻工地项目经理姓名: 纪惠升 4.2.1 乙方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 7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

10、,履行前任的义务。第 5 条 甲方工作5.1 在工程开工前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协调解决影响施工的遗留问题。5.2 负责协调将施工水电接至乙方施工区域边缘,由乙方安装水、电计量表并根据需要在施工场地内安装用电、用水管线。电讯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自行承担施工水、电费。施工期间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水、电总计量表损坏导致无法抄表的,由乙方无条件承担所有费用及责任。5.3 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管网线路资料。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资料后 3 日内对资料进行复核,逾期未提异议的,视为乙方对资料无异议。乙方需采取措施保护地下管网线,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工程施工损坏地下管线的,由乙方承担责任。非因甲

11、方原因,甲方向乙方提交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资料不全的,施工过程中,乙方如发现施工场地周围可能存在资料中未反映的地下管网线的,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向甲方及相关单位书面报告,待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否则,因施工损坏地下管网线的,由乙方承担责任。5.4 指派专人负责对本工程实施质量监督和办理有关事宜。5.5 组织乙方、监理人、设计人进行图纸会审,由设计人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5.6 甲方有权变更投标报价中部分设备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更换后的价格必须经甲方签证审批。65.7 施工中需乙方提请甲方确认的材料、设备、施工工艺、技术标准及洽商等,应在乙方申报后 15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市场询价的材料可适当

12、延长)。5.8 组织生产协调会及时协调相关各方协调施工,及时签发工程指令及工程洽商(甲方的口头指令应在 2 个工作日内补充书面指令给乙方)。5.9 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审核后,乙方才能执行。甲方的审核不能免除乙方对施工组织设计应承担的责任。5.10 甲方应及时提供施工图六套,以不影响施工工期为前提,如因甲方提供施工图原因影响施工工期,经甲方签证工期相应顺延。第 6 条 乙方工作6.1 乙方必须按合同及投标书进行施工组织,项目部以下管理人员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若需变更人员安排及施工方案等,必须提前一周书面上报甲方并经同意后乙方方可执行。否则,如乙方派驻施工现场的人员与合同约定不

13、符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000 元/人次。乙方变更项目经理等人的,其后任必须无条件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a.本工程乙方驻工地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 黄永刚,项目经理: 纪惠升 ,技术总负责人: 王钻杰 ,安全员: 陆辉 ,质检员: 曾正 。6.2 乙方以下人员,经监理人提出更换且经甲方同意,或者甲方直接提出更换的,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 24 小时内将相应人员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 2000 元,同时,乙方应在 3 天内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在经甲方批准的合格人员到位之前,乙方应妥善安排相应合格人员暂代处理原来由被调离人负责的工作,由此

14、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a.甲方有证据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并对此负责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等。7b.不能积极配合监理人员及甲方正常工作者;c.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d.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e.与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者;f.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6.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一周必须有 6 天时间在工地,甲方实行考勤制度,若无特殊情况,每缺席一天支付违约金 5000 元,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经甲方同意,予以请假。且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每次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到工地或

15、不能参加例会,应提前 4 小时向甲方请假并在获得批准后方可缺席,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00 元/人次。6.4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工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当地气候情况、道路、交通、劳动力的提供等,甲方将施工场地移交给乙方后,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应承担对施工场地上发生的一切负责及费用,若发生非政府原因,或非甲方指令而影响施工导致工期拖延及财产损失,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自行承担。6.5 乙方收到施工图后,应在 15 天内做出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报甲方及监理人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等供应进场计划,人员安排

16、、质保体系、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机械设备配置情况,以及施工现场优化布置等内容,甲方、监理单位接到乙方报来的施工组织设计后 7 天组织审核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不按时送审符合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造成甲方无法判断工程进展顺利与否,甲方可拒付相应部分工程进度款,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监理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确认是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可行性的确认,并不是对所涉及费用的确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属乙方自身的施工措施,所增加的人工、材料、机械等措施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6.6 乙方必须遵守杭州开元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海宁开元名都置业有限公司现场工程管理规定。86.7 向甲方提供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

17、计报表。每月 30 日前提交叁份月计划报表,每月 20 日向监理、甲方及总包单位报送本月实际工程量完成月报表。6.8 工地实行周报制度,周报在每周例会前一天报送甲方和监理人,周报包括本周计划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情况说明,乙方的施工日志于次日上午报监理人备份。6.9 参加各类施工协调、配合会,由于工地交叉施工引起的问题,有义务进行协调解决,服从甲方及监理人现场总协调做出的决定。6.10 竣工工程未交付使用前,乙方应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该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失窃,乙方自费予以修复。6.11 乙方须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负责做好施工现场安全

18、保卫和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工作,确保创建文明施工工地及标准化管理。6.12 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场地的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6.13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的问题或发生的变更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发文应有标准固定格式、规范的文件编号同时应由项目经理签署并加盖工程项目公章有效。6.14 本合同规定的工程项目,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乙方不得将任何工程项目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若经确认有未经甲方批准的第三方进场施工的,甲方有权拒绝第三方进场施工,并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若甲方因此遭受其它损失的,亦由乙方予以赔偿。6.15 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

19、设计发生的整改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6.16 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 50%的管理费,从乙方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96.17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准,给本公司或本工程的社会形象造成损失,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 3 万元违约金,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保修金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并承担工程返修、保修义务。6.18 乙方在甲供材料管理上的义务:乙方负责计划、联系、现

20、场管理协调,对材料质量、数量进行验收并确认签收。6.19 做到文明施工、及时清理垃圾确保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相关部门规定和验收标准。6.20 乙方负责对甲方的维护和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并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在竣工验收合格一个月内使接受培训人员达到熟练掌握程度并得到双方认可,在未经双方认可前由于乙方培训不力,引起的设备误操作导致设备损坏的,由乙方承担损失。具体培训事宜在竣工前双方协商确定。6.21 乙方向甲方提供本项目中进口产品的海关报关单。6.22 保证系统工程及其工作系统的安全保密性,保证施工人员做到保守国家机密,安全可行。6.23 除本合同有特别约定外,如遇停电、停水由乙方负责解决,不得向甲

21、方进行任何索赔,工期不予顺延。6.24 乙方临时设施搭设时,应考虑留甲方安装施工单位临时设施搭设场地,并服从甲方安排。6.25 乙方不得拖欠民工工资,如因拖欠民工工资造成民工上访或到甲方销售、施工现场及建成小区索要工资事件的,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该部分民工工资并直接发放给民工,乙方不得对发放标准提出异议,且每发生一次上述事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5 万元违约金。6.26 本工程需向市政、治安、环保等相关部门办理的手续由乙方负责,需交纳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6.27 严格按国家有关规范施工,确保施工安全,并对安全负责。消防措施必须得当,注意防火防盗。106.28 乙方应向总包方支付相应配套管理

22、费及配合费: 本工程的总包配合管理费按安装费总价(不含设备)的 1 %计取,水电费按安装费总价(不含设备)的 0.5 %计取,向总包单位支付。(其中管路、桥架、线缆部分的总包配合费按该部分总价的 1%计取,水电费按该部分总价的 0.5 %计取)在乙方进场前向总包单位支付对应总包配合管理费的 50%,结算后再支付剩余部分。 总包配合管理费包含的总包配合管理内容包括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的使用、施工用水、用电的接用、临时的设施、开槽修补、文明标化、维护费等的费用,乙方应当服从总包管理。进场交 50%,剩余的结算完再交第 7 条 工程质量及检验7.1 工程经过验收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合格”标准的,乙方

23、必须整改至合格,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得顺延;甲方有权视情况对乙方处以工程总造价 10%以内的违约金或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因本建筑工程有创杯要求,如因本智能化工程乙方原因造成整体工程未能创杯,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责任。7.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由双方根据责任分别承担。7.3 隐蔽工程验收前,承包单位必须提交隐蔽工程验收的必要资料,经甲方、监理方、乙方共同现场验收后填写;分部工程验收前,乙方需要提供与本分部工程验收的相关的施工技术资料并经自检合格后才能组织验收。没有按照以上规定执行的,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000 元,且甲方有权进行重新检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合格的要整改,且工期不予顺延。7.4 乙方应认真按照施工图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第 8 条 安全施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经济合同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