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规划目的 为了更好地维护圌山风景区及周边滨江地块的生态环境,并在此基础上将风景区建设与镇江新区开 发联动发展,形成良性循环;在保护风景资源的同时带动镇江新区的地方经济,制定本规划。本规划通 过后将作为圌山风景区建设和滨江地区旅游项目开发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第二条 规划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7、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8、 风景名胜区条例 10、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 11、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14、 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 15、 旅游规划通则 16、 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 17、 旅游发展规划管理方法 18、 旅游度假区开发建设管理暂行方法 19、 镇江市圌山风景区总体规划 20、 镇江新区发展战略规划 21、 大路镇志 22、建设部与风景名胜区规划相关其它文件 23、江苏省、镇江市其他相关文件及规定 第三条 规划年限 圌山风景名胜区及滨江休闲旅游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