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合同编号: 装修装饰合同委托方(甲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永川分公司 承接方(乙方):重庆市捷佳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签订地点: 重庆永川 2装修装饰合同委托方(甲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永川销售分公司承接方(乙方):重庆市捷佳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装修装饰。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 ,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地址:_金盆加油站_2、工程概况: 金盆加油站(改造)室内外装饰工程施工图等资料所涉及的所有内容,主要有安装部分、装饰
2、部分、土建部分等所有施工图上的内容(施工图设计号:SZ-05-01-0230-15-024)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装修装饰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4、委托方式:_包工包料_。5、工程开工日期:以委托方正式入场通知书日期为准6、工程竣工日期:/7、工程总天数:_50_天第二条:工程价款及履约保证一、工程价款人民币:297775.95 元,大写:贰拾玖万柒仟柒佰柒拾伍元玖角伍分,此价仅作为拨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不作为结算的依据。双方确认以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审计确定的金额作为本合同最终的结算金额。最终结算按照甲、乙双方现场签证,适用下列 1、2、 3、4款标准计算后确定。1、安装工程(包括与土建工
3、程配套的安装工程) ,最终决算以经过3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现场收方单为依据,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 (CQAZDE-2008)及其配套文件计算(安装工程取费按照三类计取,人工费单价及材料价格执行重庆市工程造价信息同期信息价格,包干费及转运费按重庆公司要求不予计取) ,总价下浮8%(规费、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税金、重庆公司核定包干价部分及甲乙双方共同指定材料(本款第5条中表格所列材料)不参与下浮) 。2、土建工程(包括与安装工程配套的土建工程)最终决算以经过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现场收方单为依据,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 (CQJZDE-2008)及其配套文件计算(土建工程取费按照四类计取,
4、人工费单价及材料价格执行重庆市工程造价信息同期信息价格,其中甲方指定材料价格按照本条第5款中约定的单价执行,包干费及转运费按重庆公司要求不予计取) ,总价下浮8%(规费、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税金、重庆公司核定包干价部分及甲乙双方共同指定材料(本款第5条中表格所列材料)不参与下浮) 。3、装饰工程最终决算以经过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现场收方单为依据,按照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 (CQZSDE-2008)及其配套文件计算(装饰工程取费按照三类计取,人工费单价执行重庆市工程造价信息同期信息价格平均值,材料价格执行重庆市工程造价信息同期信息价格,其中甲方指定材料价格按照本条第5款中约定的单价执行,包干费
5、及转运费按重庆公司要求不予计取) ,总价下浮8%(规费、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税金、重庆公司核定包干价部分及甲乙双方共同指定材料。 4、上述定额不足部分可参照套用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CQZSDE-2008)及相应补充定额,定额取费及下浮按照本条第2款计取。二、乙方提供履约保证的金额、缴纳方式和提交时间金额:合同履约保证金 / 元(大写:肆万元整 ) ,安全履约定金 15000.00 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 。缴纳方式:现金或转账;提交时间:乙方在签订合同之前 7 日内。4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未发生违约行为,甲方于 10日内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乙方如有违约行为,则
6、按本合同违约责任的约定执行。安全履约定金按本合同的 HSE 合同约定执行。第三条:质量要求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装修装饰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 合格 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甲方应支付因此增加的费用,如因此导致工程量重大增加的,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但乙方应当及时提出专业的合理意见,如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有明显的质量问题,乙方没有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_5_%的赔偿责任;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7、。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6、施工中,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重做,检查和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甲方对乙方的施工提出修改建议,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第四条:材料供应1、本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由 乙 方提供或采购,详见附件装修装饰工程材料清单 ,主要内容包括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2、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装修装饰工程材料预算表 。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修装饰工程,非经甲方同意
8、,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54、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1、签订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且乙方向甲方交付全部工程,并提交结算资料、合格的施工资料和验收合格报告后,双方进行结算。若结算金额小于合同金额,支付至结算金额70%,若结算金额大于合同金额,则支付至合同金额70%;经甲方或其上级单位审定,合同执行
9、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签署同意付款意见后,再支付至审定金额95%,留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两年,自甲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满后无工程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付清(不计息) 。2、经甲方书面确认的追加合同价款与合同价款同期支付。3、甲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立即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装修装饰工程质量保修卡 。双方决算后,甲方除质保金外,付清其他工程价款,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开具合法的统一发票。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装修装饰工程项目变更表 ,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经甲方同意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
10、款,完工验收合格后单独结清。第六条:工程工期1、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第七条:工程验收1、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表 ,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三日内,乙方应书面通知并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移交全部工程,双方办理6工程结算手续。2、乙方书面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3、甲方如
11、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第八条:其他事项1、甲方1.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1.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1.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事先取得相邻方及物业管理部门的同意
12、。1.4 项目竣工后,甲方项目经理按照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集 团 公 司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T50328-2001)和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技术用表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内容一览表的通知 (渝建发2005226 号)的有关要求,对乙方交付资料和文件的名称、内容、版本、份数、时间、质量等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退回乙方整改。审核合格的,与甲方资料(含电子文档)一并整理签字后,原件交合同执行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归档(如确需交工程所在地档案馆归档的,则向档案管理部门提交加盖工程管理部门鲜章的复印件) 。2、乙方 2.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
13、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须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7书。 2.2、指派(姓名)_楚胤立_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2.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2.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2.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 24 个月。 2.6、乙方负责乙方工人的文明安全
14、施工,如乙方工人发生事故造成任何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2.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工程转包或分包。第九条:违约责任1、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5 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2、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在逾期_7_日后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3、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程价款的 0.05 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
15、工费的 0.05 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4、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但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有明显的质量问题,乙方没有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_5_%的赔偿责任;由于乙方施工原因或乙方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因此发生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85、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甲方签证,工期顺延,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6、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乙方施工内容所引
16、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7、乙方提交的技术资料和档案资料不符合甲方档案管理要求,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价款 5 %的违约金,并继续承担提供合格资料的义务;8、 以上所提及的乙方违约金从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缴。第十条:争议解决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 / 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选择以下第 二 种方式解决:10.2.1 按照本合同约定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0.2.2 向工程所
17、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5 交付违约金,并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双方有关健康、安全及环境保护的权利、义务,依照合同附件 金盆加油站便利店改造项目装饰工程 HSE 合同执行。9第十三条:合同生效1、双方签订本合同时,同时签订建设工程项目廉洁合同 。2
18、、本合同和合同附件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3、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肆份,甲方 贰 份,乙方 贰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日期: 日期:电话: 电话: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10合同编号: 金盆加油站便利店改造项目装饰工程施工 HSE 合同甲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永川销售分公司 乙方:重庆市捷佳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有关安全环保的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就 金盆加油站便利店改造项目装饰 工程施工合同 (以下简称“主合同”)中的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事宜,甲乙双方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1 定义及解释1.1 违约、违规、违章:指安全合同当事人违反安全法律法规,违反安全规定、标准,违反安全规章的行为。1.2 事故:指在安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由于当事人责任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有关财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事件。1.3 不可抗力: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