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场地租赁协议甲方:乙方:二一 年 月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场地租赁协议第 1 页,共 15 页场地租赁协议编号: 甲方(出租方):乙方(租赁方):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如下:1 租赁场地:1.1 甲方确认并同意由乙方租赁其拥有的场地(包含屋顶,及光伏电站的箱变/一次、二次仓/电缆路由等设备占用的地面面积,下同),同意并支持乙方在该等场地建设【 】MWp 光伏发电项目及其配套设施(以下简称“电站”或“光伏电站” ) 。其中,箱变位置、厂区内线缆沟路由和架设方式见附件图纸及说明。1.2 甲方承诺其对
2、本协议项下的场地(包括屋顶、建筑和土地等)具有完全的所有权、处置权;1.3 甲方确认乙方对场地的可使用期限不低于电站整个设计寿命期(不低于电站建成后 25 年) 。甲方应确保乙方在电站设计寿命期内的场地使用权不受影响,如因场地租赁协议到期等或者因任何约定或法律、法规和强制性规定导致租赁期早于电站设计寿命期结束的,如乙方提出续签或者重签场地租赁协议的,甲方应当同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场地租赁协议第 2 页,共 15 页意并且新协议的租赁条件应与本协议相同,续租赁时间最低应满足电站设计寿命期的要求。2 场地概况2.1 甲方将位于【 】的场地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其中,屋顶建筑面积:【 】,使用面积:【
3、】,地面设备占用面积:【 】(箱变位置、厂区内线缆沟路由和架设方式见附件图纸及说明)。2.2 房屋法律概况(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 【】 ;(附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2)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附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3)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 【】 ;(附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4)规划证书信息: 【】 ;(附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2.3 场地用途:乙方承租甲方场地用于光伏电站项目建设;2.4 屋顶建筑结构、电气系统、载荷要求等施工所需相关信息和资料,甲方须在项目开展设计工作前经乙方通知后 15 天内提交给乙方;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场地租赁协议第 3 页,共 15 页2.5 租赁场地存在抵
4、押、担保或任何其他权利限制的,甲方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0 】日内,取得质押权人或第三方权利人同意乙方租赁上述场地、认可本租赁协议的同意函(具体内容由乙方确认) 。同意函为乙方进场施工的前提条件,如本协议生效之日起【60】日内,甲方未能取得此同意函,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将质押权人或第三方权利人同意乙方租赁上述场地、认可本租赁协议的同意函(具体内容需乙方认可)作为本协议附件。 】3 租金、支付方式与租赁期限3.1 甲方同意乙方以【 】万元/ 年/MW(最终以电站实际装机容量进行结算)的标准【或按照固定租金价格 万元/年标准】向甲方支付租用协议场地的租金,租期按从乙方实际进场施工之日计算,
5、以后均以首年支付场地租金的时间作为租金支付节点;乙方进场施工且收到甲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后 15 日内付款。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年支付,租金支付方式为电汇。3.2 租赁期限共 20 年,自【乙方实际进场施工之日 】起 20 年。租赁期满,乙方未书面提出不延续本合同租赁期限的,租赁期限自动延续 5 年。租赁期限遇以下情况应顺延:1)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2)甲方逾期交付场地的;3)非乙方原因致使场地无法使用的;4)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更改的。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场地租赁协议第 4 页,共 15 页4 甲方权利和义务:4.1 本协议签订时,甲方应向乙方出具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对场地拥有
6、合法权利的证明文件原件包括甲方房地产权证书、营业执照等,并提供盖公章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合同履行期内甲方对本项目的不动产设置任何抵押、担保或权利限制的,应事先书面告知乙方,并应取得质押权人或对租赁场地享有其他权限的第三方对光伏电站存续的书面同意函。如因甲方未提供场地有效文件资料或未事先告知乙方即设置担保的,或因质押权人或对租赁场地享有其他权限的第三方主张有关权利,导致乙方产生任何损失(例如:同期发电损失等)的,甲方应予以赔偿。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所承租的场地转租。4.2 根据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一份真实、准确、与建筑实际相符加盖产权人签章的建筑结构图、电气系统图等涉及光伏电
7、站设计或施工设计的相关资料。纸质图纸至少提供 1 份,图纸应标注清晰,保证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4.3 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提供建筑物场地,供乙方建设光伏电站,乙方在甲方场地安装光伏发电设备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在乙方的参与下对甲方场地状况进行全面检查,进行必要的修补和清理,对于存在隐患的部分屋面(尤其是防水、防漏、加固处理) ,或其结构或构筑物进行更换,该检修或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向乙方交付建筑场地时,双方即时签订场地租赁物交接清单(标明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场地租赁协议第 5 页,共 15 页详细地址、栋号、房屋层数、屋顶面积、屋顶结构形式、屋顶使用情况、屋顶质量情况、地面设备占地位置及面积
8、、交接时间、交验人员等) 。4.4 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光伏发电设施安装所需的其现有的电缆井通道、设备房、设备存放区域、项目所需电气设备安装的空间、配电房、电缆等光伏电站建设配合条件。4.5 甲方为乙方的施工及后续电站运行提供必要的条件,如施工用水、用电和临时施工场地、道路临时占用、现场进入、通讯及排水通道红线位置及项目试运行或正常运行条件等,所发生的费用据实统计,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4.6 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完成项目的试运行和验收,无异议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在验收文件上签署意见。4.7 在租赁期间,甲方有责任帮助乙方顺利的进行相关维护、检测、修理、后期运营维护项目设施和设备的工作,保证乙方
9、可及时接触与本项目有关的设施和设备,保证电站安全运行。如设备发生故障、损坏或丢失,甲方在得知此情况后应立即通知乙方,配合乙方对设备进行维修和监管、查明损失原因和处理索赔事宜。4.8 在租赁期间,如甲方向第三方转让建筑物或租赁建筑物的,需提前 3 个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甲方应保证乙方对本协议项下的场地的使用权不受该转让或租赁行为的任何影响,并确保建筑物的受让人或承租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场地租赁协议第 6 页,共 15 页人认可本租赁协议并同意继续履行本租赁协议;4.9 为保障电力安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任何争议或纠纷,在争议或纠纷未最终解
10、决之前,甲方不得采取任何措施妨碍乙方光伏电站的正常运行、维护。4.10 光伏电站生命周期结束后,甲乙双方可根据当时实际情况,商议完成电站出售、完全拆解或部分关键设备拆解等处置工作,同时甲方将为乙方开展电站拆解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协助。4.11 如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是基于任何有权的第三方的要求,本项目的实施必须由甲方向相应的政府机构或者其他第三方申请许可、同意或者批准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请求, 【30】日申请该等许可、同意或者是批准,并在本合同期间保持其有效性。甲方也应当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协助其获得其他为实施本项目所必需的许可、同意或者是批准。5 乙方权利和义务:5.1 乙方拥有依照本协
11、议约定合法使用该场地的权利和义务;5.2 乙方负责出资建设光伏发电站,所形成的光伏发电站资产及政策补贴归乙方所有。5.3 乙方租赁场地所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安装光伏发电设备工程时及工程竣工后) 。5.4 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提供的建筑物工程、技术资料,合理设计光伏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场地租赁协议第 7 页,共 15 页发电站,确保不影响甲方建筑物的安全。在光伏发电站建设和运营、维护过程中,乙方应不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5.5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安全、卫生及环保规定和甲方已书面告知的甲方的内部规章、特殊安全要求,不得造成安全、卫生和环保方面的不良影响;5.6 如果在电站施工和后
12、期运营维护过程中,因为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屋顶破坏的,乙方有义务进行修复,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按照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后金额进行赔偿;5.7 电站项目的财产保险由乙方负责购买,乙方工作人员的保险由乙方负责购买。5.8 乙方有权将电站转移给第三方,需提前 3 个月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购买权。电站转移给第三方后,本合同下乙方权利和义务由第三方承担。5.9 乙方有权对电站资产和附属权利进行抵押、担保、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同时应诚信遵守本合同条款,不使甲方利益受损。6 屋顶改造其它及问题解决(运营期所占地面部分参照此条处理):6.1 在约定的屋顶租赁期限内,屋面型材和屋顶结
13、构因设计标准导致的使用寿命限制(屋顶不符合电站建设要求) ,甲方应在屋顶产生缺陷不满足电站安装要求时起【30】日内更换新屋面或维修完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场地租赁协议第 8 页,共 15 页毕,必要时更换新的屋顶结构,以保证甲乙双方的生产经营安全,屋顶改造工作由甲方负责,由此产生的屋顶防水等全部维修、改造费用由甲方承担;6.2 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履行改造义务,则乙方有权利进行改造,甲方必须配合乙方的全部工作,不得阻碍乙方进行改造施工。乙方在改造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改造义务并且阻碍乙方进行改造的,由此导致的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人身、财产损失包括乙方屋顶电站设备损坏、
14、发电量减少等损失的,与乙方无关,甲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进行相应赔偿。6.3 乙方有提醒、催告、支持、配合或监督甲方及时进行屋顶改造的权利和义务,甲方须接受提醒并履行屋顶改造义务,如果甲方经乙方催告后仍不履行改造义务的,乙方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拆除屋顶电站并寻找其它屋顶重新安装,甲方应支持配合乙方并协调其它厂房屋顶所有人向乙方以本协议约定的租金出租厂房屋顶,并且由此导致的发电损失(按实际影响电站容量的近三个月月均发电量为计算依据进行补偿)和拆除、运输、安装等费用损失由甲方承担;6.4 在约定的屋顶租赁期限内,乙方配合甲方的屋顶改造,改造前因拆除屋顶电站以及改造后安装屋顶电站工作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拆
15、除电站以及安装电站产生的费用;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场地租赁协议第 9 页,共 15 页6.5 租赁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随意将屋顶改造、拆迁和拆除;如果确实需要改造,甲方需提前【60 】 日/ 小时通知乙方,并由甲方承担改造费用,但是甲方不得改变屋顶继续安装光伏电站的用途、形式及使用面积;如果因为甲方原因需要拆除,甲方必须提供其他相同面积的屋顶用于乙方重新安装光伏电站;甲方维修或更换屋顶前需提前【60】日通知乙方,乙方配合暂时拆除相应光伏发电设备,但合同期内甲方维修或更换屋顶期间累计不应超过【2】个月,甲方对超过 【2 】个月的部分对乙方造成的损失可按实际影响电站容量的近【12】个月月均发电量进行补偿,由于不可抗因素造成,从不可抗因素消除后计算。如果因为政府原因需要拆迁,拆迁方案必须经过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电站拆迁由乙方与政府沟通,所有电站相关补贴、赔偿等权益归属乙方。7 协议光伏电站的基本情况7.1 协议光伏电站的建设、安装、运营及审批等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建设完成后协议光伏电站及由乙方投资建设的配属设施所有权归乙方所有。7.2 本协议项下的光伏电站项目所获的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省、市关于光伏项目补贴及其他补贴,补贴款皆为乙方享有。甲方应为乙方申请前述补贴提供配合与协助。但根据政策明确规定由甲方享有的归甲方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