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编号:_别墅区公寓楼及自用办公楼室内精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别墅区公寓楼及自用办公楼室内精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各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甲方将本工程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发包给乙方,并形成以下条款,供各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1.2 工程地点:第二条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解释顺序本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且互为说明。下列文件中对同一内容的约定如有不一致之处,除非文件中对此另有约定,以下列顺序在先者为准;同一顺序中不同文件对同一内容的约定如有不一
2、致之处,除非文件中对此另有约定,以签署在后者为准;合同条款中就某一事项未做明确约定者,以下列文件中对该事项做出明确约定或说明者为准;对某一内容或事项未做约定者,则以国家、项目所在地省市或其他政府机构、履行政府机构职能的社会机构颁布的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等为准。一、本合同条款及其附件、补充协议;A.在本合同生效后,双方签署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协议书的组成部分。B.施工图纸;C.设计图纸;D.经甲方确认的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E.工程量清单;F.乙方报送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施工组织计划及进度计划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3.1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
3、字书写、解释和说明。3.2 适用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国家及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也适用于本合同。3.3 适用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3.4 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或各种法律条文、解释之间不能完全统一造成双方理解出现异议时,根据双方协商,并以双方的书面意思表示为准。第四条 承包范围4.1 承包范围本工程承包范围由发包方书面确认别墅区公寓楼及自用办公楼室内精装修工程施工图所规定的全部内容(甲分包工程除外) 。4.1.1 甲供材料:墙地砖、踢脚线、过门石、窗台
4、板、灯具、开关插座、卫生间排风扇、墩布池。4.1.2 甲分包项目:木地板工程、门窗工程、内墙涂料、内墙壁纸、自用办公楼卫生间铝扣板吊顶、卫生器具、玻璃隔断、栏杆。4.1.3 不含公寓一层悬挑部位的楼板封顶工程,增加时乙方另行报价施工;不包含厨房设备。4.2 乙方工作内容:4.2.1 对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深化设计,深化施工图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如乙方的设计成果始终无法满足施工要求,甲方为确保工期,可另行委托设计,发生的费用在乙方的合同价款中扣除支付给设计人。乙方则须无条件的按照该图纸完成施工。甲方书面确认,作为对乙方设计成果确认的唯一方式。乙方应保证作出的深化设
5、计结果是正确合理的,且能够满足甲方的要求及使用目的,在实施中因乙方设计原因引起的拆除、重新定位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同时工期不予顺延。4.2.2 乙方施工内容包括附件一-别墅区公寓楼及自用办公楼室内精装修工程报价单中的全部项目及双方书面确认的设计变更项目,包括土建、装饰、给排水、电气。4.2.3 具体技术标准与要求:详见施工图纸及现行施工规范。4.3 材料设备的采购乙方必须按照甲方书面确认的品牌、厂家及封样进行采购,施工过程中凡发现有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退换货,对已经安装的,乙方须无条件拆除后重新安装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并承担全部责任,工期不顺延。第五条 工期5.1 施工工期
6、5.1.1 开工日期:_年_月_日。5.1.2 竣工日期:_年_月_日。5.1.3 合同工期总日历日数:_日。5.1.4 节点工期:自用办公楼及公寓厨房、餐厅 1 个月内完工。5.1.5 开工日期如有变化,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进场 3 日内提供甲供材的进场计划。5.1.6 竣工日期按如下方式确定:建设工程经甲方组织(甲方、监理、设计、施工四方)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5.1.7 乙方施工进度应符合甲方书面确认的施工进度计划表的要求,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不得以无法如期完成进度为由提出额外要求。但因甲方书面确认的其他施工单位交叉施工,导致乙方无法施工的除外。5.1.8 工期顺延
7、本合同约定工期,系经乙方充分考虑工程建设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后确定的,除以下情况外,工期不予顺延:A.不可抗力;B.经乙方申请,甲方书面认可的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该其他情况指:(1)因与其他单位交叉施工,乙方无法施工导致延期。(2)发包人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或开工日不具备开工条件;(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5)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8 小时;(6)甲方驻工地代表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5.2 工作时间乙方已全面了解国家、项目所在地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所有规定,并保证在施
8、工中认真执行有关交通、环保、噪音扰民等相关文件中对施工时间的限制性规定,且根据该等规定制订了合理的施工方案。乙方不得以项目有关施工时间的限制为理由而免于承担本合同中规定的任何责任和义务,特别是施工工期的责任。5.3 乙方从管理和技术力量上保证工期;乙方提前制订各种材料加工计划,防止因材料加工周期过长而影响工期;乙方在签订合同后一周内,将施工组织方案包括进度计划、劳动力计划、材料加工进场计划、赶工措施报监理、甲方批准后实施。第六条 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6.1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乙方进场前,双方已就本项目造价、各项费用及其市场风险作出充分考量,项目所有费用一次性包死,合同实施期间不再调整。工程总
9、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元。6.2 不管合同中是否有特别说明,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A、本工程所有的直接费、间接费、安装费、管理费、利润、税金;B、产品就位相关的卸车、装车、运输等的全部费用;C、甲供材料承包人指定地面位置后,卸车、二次倒运、采保等后续所有费用。D、包含但不限于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施工所需的全部辅材费;E、与搬运、法定收费、税金、发运、装卸、包装等有关的所有费用;F、此外还应包含有采购、包装、贮运、保险、商检、验收、安装指导、调试、保修期内提供的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维修服务及其他(培训商务往来等) 、乙方技术人员现场服务指导费、调试费、保修期内维修保养费等各项费用;G、详细的安装施
10、工图及安装施工中为保证工期、工程质量等发生的各种直接费、间接费、技术措施费用、误工费等;H、合同期内市场材料价格、人工价格、政府收费等各种因素造成的价格变动;I、深化设计、检验检测、保险、冬季施工、抢工、交叉作业的费用;J、甲方要求封样发生的费用;K、乙方在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的基础上,为达到甲方效果图、施工图要求的装修效果,所需的全部费用。6.3 调整合同总价的因素:双方签字并盖章确认的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本工程的变更、洽商采用的计价方式:6.3.1 变更工程量乘以合同中该项的综合单价,即为该项变更价款。6.3.2 工程量的确定:依据施工图纸及经甲方确定的变更洽商计算工程量。6.3.3 洽商、变
11、更项目与合同综合单价相同的执行合同综合单价;相似项目的变更、洽商,按照相似综合单价换算确定;未有项目的变更、洽商,双方协商确定。6.4 乙方已了解现场的位置、交通状况、存放地点、起卸物料的限制、已完成工程之状况的现场平面、临时设施、仓储、水电等,以及一切可能影响工程费用的其他情况。任何不了解或不能预见上述因素及其影响而导致的工期或费用索赔将不获支持。6.5 本合同价款中已涵盖的乙方为完成本工程的措施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场地的临建搭建、搬迁、拆除、场地平整、材料二次搬运、施工技术措施费、合理时限内的临时停水、临时停电导致的误工费、安全措施费、为配合甲方销售所作的工序调整、合同工期内赶工引起的各种
12、材料人工设备损耗及增加费。6.6 工程结算6.6.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20 日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完整的结算资料及竣工资料(按河北资料规程规定执行) 。乙方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报送上述资料的,以甲方出具的结算价格为准。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报送的竣工结算文件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意见,甲方未在上述时间内给予回复的,不得视为同意按照乙方制作的竣工决算资料作为双方的结算价格。6.6.2 本工程甲供材料设备,其消耗量执行河北省 2012 年定额标准,超出部分材料甲方有权在结算时扣除。第七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7.1 工程价款的支付:A、合同签订后日内,支付合同总
13、价款的 20%作为预付款;B、工程完工,经甲方组织(甲方、监理、设计、施工四方)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所有竣工资料后,经双方确认工程结算总价后 10 日内,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 95;C、2 年保修期满且经甲方或甲方指定相关单位确认无质量问题后 10 日内,一次性支付工程结算总价的质保金(不计算利息) ;D、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下列文件:(1)经监理、甲方现场管理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已完合格工程量确认文件;(2)经甲方造价部门确认的工程进度款;(3)与应付款金额相对应的正规发票;乙方逾期提供上述材料中的任何一项,甲方付款时间相应顺延。第八条 各方代表8.1 甲方驻工地代表:联系电话: 。8.2
14、乙方项目经理: 。8.3 双方变更各自代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未能或未能及时通知对方的,在对方文件上签字的人,均不能推定有权代表相对方。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9.1 甲方的权利甲方作为本项目的发包人,在整个项目的开发建设中,处于主控协调地位。甲方有权根据自身对项目的总体安排,本着实现本合同目的的原则,对各施工队伍进行协调管理。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甲方对乙方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执行的行为,均不损害、影响和限制甲方依照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作为工程发包人的权益和权利,不能作为甲方对任何破坏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认可,也不能视为甲方放弃其按照合同约定应该拥有的权益。甲方拥有的
15、权利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9.1.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充分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9.1.2 对于乙方的违约行为以及其他不利于实现本合同目的的行为,甲方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保留依照本合同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的权利。9.1.3 甲方有权对乙方所属施工队进行审查,并有权要求对具体施工队伍进行必要的、合理的调整。9.1.4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其提供的不能胜任工作或玩忽职守的人员,乙方应在 1 周内将上述人员撤离现场并补报胜任的人员到岗。如上述人员不撤离现场或补报的人员仍不能胜任工作或玩忽职守,甲方将视同乙方无能力履行本合同而有权终止本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9.
16、1.5 乙方在项目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未按国家相关规定及甲方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及管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并在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直接从合同价款中扣除。9.1.6 若乙方无法采购到甲方指定的品牌、规格、型号的材料和设备,或乙方无法采购到与甲方封样相符的材料、设备,或双方就材料、设备的价格无法达成共识,甲方有权将以上材料、设备更改为甲供材料、设备,乙方不计取采购保管费,并承担甲方因此付出的人工费用,但甲方指定的材料或设备确已退出市场的除外。9.2 甲方的义务9.2.1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并遵照履行本合同项下应当由甲方承担的义务。9.2.2 甲方有义务及时办
17、理施工有关变更、洽商等文件的确认。9.2.3 向乙方下达进场指令,并组织各相关单位进行进场交接。9.2.4 及时审批并确定乙方提交之样板,所有样板一经确定,将作为工程验收之标准。9.2.5 及时审核和批准乙方递交的工程进度计划及甲供、甲指、甲控材料进场计划。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保证其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和能力,并且已经取得国家及项目所在地政府工程管理部门的资质证书,具有承担本项目的专业资质条件。10.1 乙方的权利10.1.1 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从甲方处获取工程款。10.1.2 对于因甲方原因而影响工期的,乙方有权在 14 日内书面提请甲方确认上述延误事
18、实,并按照有关规定顺延工期。10.2 乙方的义务10.2.1 乙方应遵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关于施工所需资质和技术能力的有关规定,并已获得在本地从事施工的资格,有关资料、资质、认证等虽经甲方审查,亦不能因此减免乙方应负的任何责任。10.2.2 乙方应当遵守本合同、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及乙方负责的任何事宜。10.2.3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本工程转包或分包给他人。10.2.4 乙方负责对本项目工程所用设计图纸提出合理化修改建议,并按照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及甲方移交资料对设计图纸进行深化设计,乙方深化设计工作应充分对工
19、程施工、应用技术的可行性、合理性进行论证,其工作内容包括对原施工图纸适用性、可行性、合理性的判断,对原图纸瑕疵、错误、纰漏及不合理事项的修正;因本项目深化设计及项目工程施工高度依赖乙方的专业性,双方确认,乙方对甲方提交工程设计图纸资料等在内的全部工程资料及乙方对前述资料进行的深化设计均需承担全部质量担保及瑕疵担保责任。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签署及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节点对涉及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工程价款变更等事项以工程原始资料系甲方提交为由进行抗辩。乙方应认真深化施工图纸,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了解设计意图。乙方如发现原施工图纸有不符合工程规范或有任何不合理或不确切之处,应于施工前通知甲方,甲方对乙
20、方提出的上述问题,应在 5 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确认,因甲方不能按时确认而影响工程施工的,乙方工期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相应顺延。乙方不得因上述问题停止工作或追加任何费用或影响工期。任何由于上述问题没有及时提出和解决而造成的甲方工程费用和工期损失由乙方承担。10.2.5 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呈报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节点计划给监理、甲方审批,但该等审批不免除乙方的任何责任。乙方应免除甲方任何由于施工方案、施工工艺而引发的任何工期、费用的补偿、赔偿责任。10.2.6 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前对与本协议项下工程相关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如有不符合本协议项下工程施工条件或可能影响本协议项下工程质量的因素,应于开工前一次性
21、提出,经甲方书面确认;乙方开工前未对相关工程质量提出异议经甲方书面确认的,视为乙方对相关工程质量予以认可,不再就该相关工程质量问题作为免除本协议项下精装修工程质量不合格责任的抗辩理由。10.2.7 乙方应完全服从甲方、监理关于该项目及其工程的总体规划安排,服从甲方及监理的管理。为了保质保量如期完成整体工程,乙方施工中应为甲方所雇佣的其他承包商和其工作人员以及相关机构提供一切合理的配合。若乙方拒绝执行甲方及监理合理的指令或指示,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乙方应遵守甲方及监理有关本工程的施工、材料和设备进出场以及材料和设备的现场存放方面及其他有关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1
22、0.2.8 除甲方书面同意外,在工地不得有广告和企业宣传画面。若有发现,不论是否为乙方所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此等广告,乙方须无条件拆除。任何有关本工程之新闻公报应先向甲方提交及经甲方批准,方可发布,如产生相关收益,双方协商分配。10.2.9 在乙方正式进场开始施工后,乙方负责协调同行业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开展。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负责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周边社区的关系。10.2.10 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扰民以及其他不利于工程的因素,乙方应充分考虑,并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不得因出现不利于工程的因素而提出延长工期或者增加造价的要求。因处理扰民等相关事宜所发生
23、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10.2.11 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及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并办理有关手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和罚款由乙方承担。10.2.12 维持现场整洁、道路畅通。现场建筑垃圾应随时清理并运走,费用由乙方负责,如乙方不负责清理,甲方另派人清理,费用从应付乙方款项中扣除乙方确认对该笔费用的数额无条件认可。工程完工后,乙方须清理工程施工现场,从工地上搬离所有的机械、剩余的建筑材料、清除泥土和垃圾,拆除施工现场临设,达到甲方的要求。10.2.13 防止火灾险情发生,并采取一切可能的预防措施及提供一切必需的灭火设备和配备训练有素的员工。10.2
24、.14 本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甲供、甲指、甲控材料和设备) ,应由甲方、乙方、监理共同验收并填报进场签认单后方可使用。乙方应根据甲方封样、国家规范及相关质量标准严格验收,若因乙方未严格验收,使得不合格或与甲方封样不符的材料设备进入施工现场或投入使用;或未经甲方、监理书面同意,乙方更换原约定或指定的材料、设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拆除,并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并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工期不予顺延。10.2.15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进场后,应由甲方、乙方、监理共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材料设备由甲方、乙方、监理共同签字确认后交付乙方进行保管,如发生损坏、丢失等情况,由乙方赔偿。10.2.
25、16 如甲方向乙方提供部分机械设备、设施、材料、临时工程等,乙方应自移交之日起自费负责保护、维修、保养,并由甲方协调使用。乙方应周全考虑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及甲方提供的任何上述物品一旦不能满足工程的实际需要而应采取相应替代措施的费用和开支,该项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0.2.17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注意保护自己承包范围内的及其他承包商的半成品、材料、设备和永久工程,并承担乙方或其派驻人员对其他承包商的半成品、材料、设备及永久工程的损害赔偿责任和修复义务。10.2.18 乙方应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如在本工程未移交期间发生成品损坏,材料设备丢失等问题,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10.2.
26、19 乙方负责提供材料/设备生产证明、产品质量证明及报关单复印件等工作,交付验收时需按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现行规定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配合竣工验收工作。10.2.20 乙方作为本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保证其项目班子配置的合理性稳定性,并应负责承包建设范围内的施工现场管理,保证施工工作顺利完成。10.2.21 乙方驻工地代表须有乙方书面授权,且须常驻现场,并按时参加现场协调会(不允许代班) 。如乙方驻工地代表缺席或迟到现场协调会,会上确定的一切事宜视为乙方完全同意,由此给本工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赔偿。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发生 3 次以上缺席或迟到,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签订的承包合同,由
27、此给本工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10.2.2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其提供的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乙方应在 1 周内将上述人员撤离现场并补报胜任的人员到岗。10.2.23 乙方派驻工地人员由其自行管理,工地工人的防护装备、交通运输及食宿由乙方自行解决。由乙方负责办理工地工人的暂住证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10.2.24 乙方与劳务人员的相关约定:乙方和本合同项下工程劳务人员的纠纷,乙方必须在 48 小时内解决,并不得给甲方造成经济和名誉的损失,否则甲方有权以任何形式进行处理,处理的结果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双方自愿约定:乙方每发生一次劳务纠纷,扣除乙方工程总造价的 3%作为违约金,此违约金直
28、接从工程款中扣除不需乙方出具任何手续。10.2.25 乙方应按国家、项目所在地有关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和甲方要求如期给施工人员发放工资;乙方拖欠施工人员工资的,甲方有权代为支付,支付工资的费用从应向乙方支付的工程款中予以扣除。因乙方拖延或克扣施工人员工资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本协议中约定的付款方式不能作为乙方违反相关规定拖欠工人工资的理由。10.2.26 乙方须对其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设备、材料、人员等进行投保,乙方须对本工程引致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坏承担费用、责任、损失、索赔或诉讼的法律责任,甲方因上述情况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按甲方的损失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乙方须对其派驻人员投意
29、外伤害险,乙方须对其派驻人员的意外伤亡负全责。10.2.27 乙方须提交对工地突发事件的处理预案;负责处理施工中的突发事件并承担相应费用。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对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及连带的法律责任。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承包工程实施和完成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过程中不承担与下述事项有关的任何损失、责任、费用、索赔和诉讼:A.任何人员的伤亡;B.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10.2.28 乙方必须保证业主在中国使用产品、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
30、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和费用责任。10.2.29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的人员、设备、物品必须在 2 日内全部撤离施工现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再支付任何款项,并以每天 5 元/ 平方米建筑面积标准向已方收取地租费,此费用在工程结算款或预留款中扣除并追究乙方因此而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竣工验收合格日起 5 日内乙方仍未撤场的现场物品将被视为弃物,乙方对此不得主张任何权利,且须负担现场清运、保洁费用。第十一条 图纸11.1 甲方向乙方提供工程图纸套数:别墅区公寓楼及自用办公楼室内精装修工程 2 套及电子版图纸,电子版载体形式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11.2 乙方在收到包括工程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设计
31、修改通知等任何性质的本合同文件时,应仔细研读、核对,如有任何错误、遗漏、矛盾或模糊,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能在相关本合同或其中的任何部分付诸实施前进行相应的更正、报批或确认。一旦相关本合同中的任何部分付诸实施,乙方将被认为已对其正确性、完整性及可实施性进行了确认,由此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责任由乙方承担。11.3 对根据合同要求、工程需要进行二次设计或深化设计时制作的加工图、大样图、安装图或配合图的工作,乙方应精心制作并应在相关工作开始前充裕的时间内将此类图纸和必要的辅助资料报给监理及甲方审批。乙方为二次设计或深化设计而绘制的加工图和大样图等应在各方面都是完整和规范的并应对它们的正确性、完
32、整性及可实施性负责。除非双方另有约定,绘制和报批图纸及必要的补充和辅助资料所发生的费用及相关施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11.4 竣工验收前,乙方提供满足总包要求及河北省资料规定的竣工资料(包含不少于两套的竣工蓝图及 CAD 电子档)第十二条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12.1 乙方应当按照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乙方需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列示关键部位的结点时间,并将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方案在开工前 3 日内提请监理、甲方确认,甲方及监理有权对乙方提交的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如无正当理由应当予以采纳并组织实施。乙方被认为已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面性、科学性、完整性、可实施性进行了周全的考虑,甲方及监理对乙方提交的文件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以及确认并不因此减轻乙方在合同规定中的任何责任。12.2 乙方必须完全遵照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和安排资源投入,未经甲方及监理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计划。任何对施工组织设计的修改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及监理的同意,且甲方无义务承担任何乙方考虑不周所导致的费用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