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土地资源管理,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和我厅年度工作计划的安排,对xx市及所辖县(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土地管理和宏观调控政策情况,实施土地征收、供应情况,以及土地出让资金的征收、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和xx省审计厅xxxx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的有关规定,编制如下审计实施方案:一、审计目标通过审查xx市土地征收、供应、利用情况以及土地出让资金的征收、管理、使用情况,评价土地资源管理成效,揭露和查处违法违规问题,分析揭示体制、机制、制度及执行方面的缺失,提出审计意见与建议,促进各级政府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土地管理和宏观调控政策,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障土地出让资金的安全、完整和效益,充分发挥审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二、审计对象及范围(一) 审计对象xx市及所辖县(市)政府及国土、财政、发改、建设、规划、房产等主管部门和用地单位,必要时将延伸审计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二) 审计工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