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记录编号:LG/JL-31-06-001 顺序号: 项目名称项目承包单位 负责人项目主管部门 负责人项目所属单位 负责人签订日期: 年 月 日有效日期: 年 月 日为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健康,给外协项目承包单位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经营环境,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 、 职业病防治法 环境保护法 ) ,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安全环保管理协议,具体条款如下:一、概况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与范围: 。范围简图:项目承包主要内容: 。 项目工期自 年 月 日至
2、年 月 日。二、甲方职责项目所属单位是外协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根据外协业务特点及管理模式要求,将外协单位及人员纳入本单位管理体系分类进行安全检查、评价、考核,不得以包代管、以罚代管,并履行下列职责: 槽洗 酸雾净化 连续酸洗泵房危化库1.将劳务派遣外协人员视同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管理,保障其与本单位职工享受同等安全培训教育、职业健康监护、劳动保护等权利;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单位外协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对外协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告知外协人员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注意事项、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等,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3.履行与劳务派遣单
3、位或项目承包单位签订的合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劳务派遣协议中的职责、权利、义务和其他约定的安全要求;4.对劳务派遣期间从事或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外协人员进行岗前、岗中及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外协人员职业健康档案;5.监督、检查项目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作业)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督促承包单位安排现场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监护人进行现场监督、监护;6.监督项目承包单位对外协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及应急管理等培训教育,检查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及其合法有效性;7.在项目承
4、包费中明确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项目、金额及使用范围,及时、足额支付安全生产费用,并监督项目承包单位将有关安全投入落实到位;8.项目开工前,应与承包单位明确双方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安全管理职责、范围和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审核安全生产条件,办理开工手续;9.监督检查项目承包单位现场安全管理、职业健康监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和隐患整改等情况,防止承包单位违章指挥、外协人员违章作业行为;10.对危险性大的外协项目(作业) ,应由外协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安排专人协助项目承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安全监护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管控;11.有两个及以上单位交叉作业(乙方和乙方、乙方和
5、甲方)的,外协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应组织其签订交叉作业安全互保协议,安排专人在现场进行统一协调管理;12.定期检查项目承包单位用工变化情况,对其安全管理状况(变换员工的健康、技能、安全资格和素质等符合外协岗位和工种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检查、评价、考核;13.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要求,应当履行的其他安全职责。三、项目承包单位职责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与从业人员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等保险;从业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向用工单位报告;3.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
6、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4.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国家要求应当取证人员应持合法有效证件;5.为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用工单位备案,建立派遣人员职业健康档案;6.向派遣人员如实告知用工单位、派遣期限、工作地点、岗位内容、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条件和职业卫生等情况;告知从业人员承包项目作业场所的危险有害因素、安全防范措施,有关安全生产注意事项,以及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等须知内容;7.编制的生产、施工方案应当包含安全技术措施
7、内容,并报用工单位外协归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开工作业;8.按规定和协议要求对作业场所的危险有害因素和事故隐患进行防治,保障其符合国家标准;9.确保自带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用具等设备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建立维护使用管理制度和台账,安全可靠,安全使用;10.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与管理,定期进行检测检验,建立特种设备档案,并报用工单位备案;11.承包项目作业中发生事故,应当立即如实向用工单位报告,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四、隐患排查与治理1.甲方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项制度,定期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与报告。2.乙方应当定
8、期排查并及时治理工程作业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建立台账,做好相关记录,并及时向甲方报告。3.乙方在工程作业范围内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后不能立即治理的,应当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并及时书面报告甲方协商解决,消除事故隐患。五、安全教育与培训1.甲方应当对乙方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进行指导。2.甲方应当监督检查乙方开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3.乙方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4.乙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掌握必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操作技能和应急逃生知识。六、事故报告。1.工程施工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乙方项目部负责人报告;乙方
9、项目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向甲乙双方的负责人报告。2.工程施工发生事故后,甲方负责人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报告。七、事故救援。1.工程施工发生事故后,乙方应当按照专项应急预案或者应急处置方案立即开展事故救援。2.工程施工发生事故后,甲方应当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立即开展应急救援,负责指挥、协调事故救援工作,充分调动甲乙双方的应急资源。八、事故处理。1.事故调查结案后,甲乙双方根据事故调查处理结论承担各自相应责任。2.甲方应当承担的经济处罚不得转嫁或者变相转嫁给乙方。3.根据事故调查处理结论,甲乙双方相关人员承担各自相应责任。九
10、、安全检查与考评1.甲方应当加强工程监督检查工作,发现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行为,有权制止。2.甲方应当建立健全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制定考核办法,对乙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3.乙方负责工程范围内的作业安全管理,制定施工方案,加强工程作业现场的日常安全检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4.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当保持安全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的连续稳定,保持与承揽项目相匹配的施工资质,保证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同时,若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设备设施发生变化的,乙方应当书面告知甲方。5.乙方应当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遵守甲方的
11、有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同时,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6.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安全生产考核所需资料,接受甲方的考核与奖惩。十、违约责任甲乙双方遵守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依法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因违约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甲方擅自压缩工程合同约定的工期,违章指挥或者强令乙方及其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甲方未提供工程施工作业所必要的图纸资料,未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的;.甲方不能提供合法的外包工程项目的;.甲方不能保证与外包工程有关的生产系统安全设施正常运行的
12、;.甲方违反工程设计安排乙方施工作业的;.甲方未按照合同或者协议约定支付应当由甲方承担的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发生事故后,甲方未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甲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不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依法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因违约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乙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乙方未按照合同或者协议约定将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费用落实到位、专款专用的;2.乙方不能保证与承揽工程规模相匹配的施工资质、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设备设施的;3.乙方有关资质、证照已过期的,或者安排证件已过期的各类应持证人员上岗作业的;4.乙方人员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的;5.乙方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的;6.发生事故后,乙方未及时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7.乙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者未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十一、补充条款甲乙双方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前提下,结合项目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以上条款内容进行补充但不得相悖,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协议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经外协单位、项目归口主管部门和项目所属单位负责人签字生效。外协单位、项目归口主管部门和项目所属单位各一份,在开工前,由项目所属单位向安全环保部备案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