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改造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全称): *(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 ) 二 0一 五 年 八 月- 2 -合同条款及格式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GF-2013-0201)目 录第 一 部 分 协 议 书第 二 部 分 通 用 条 款 ( 参 照 示 范 文 本 )第 三 部 分 专 用 条 款- 3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
2、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义发改投【2015】116 号。4.资金来源: 财政 。5.工程内容:包括 装饰及安装工程。6.工程承包范围:包括 改造装饰及安装工程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施工图及清单。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 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 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暂定合同价为 万元,具体以中介机构编制的预算报告为准,合同价修
3、改为:(预算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民工工伤保险费)*(1-8.25%)+(安全文明施工费+民工工伤保险费) 。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 详见预算编制报告;(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 / 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 / 元);(4)民工工伤保险费:人民币(大写) 详见预算编制报告 2.合同价格形式: 按实结算合同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傅志坚 。- 4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
4、;(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
5、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 2015 年 8 月 25 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 * 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承包人提交足额的履约保证金和足额的低价风险金(如有)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12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6 份,承包人执 6 份。- 5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6、代理人:(签字) (签字)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 6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略)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1.1.1 合同1.1.1.10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 监理人:名 称: *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
7、通信地址: 。1.1.2.5 设计人:名 称:*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甲级;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3 工程和设备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义乌市文明标化工地管
8、理办法及国家和地方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1.4 标准和规范- 7 -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国家现行的设计规范;(2)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3)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4)国家现行的质量验评标准;(5)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验收及施工安全技术规范;(6)设计图纸明确的其他标准及规范;(7)国家、浙江省、义乌市颁布的其他标准及文件。在合同签署生效后,如果上述标准规范及文件作了修改或新的规范标准被颁布实施,则承包人应遵守上述修改后或颁布的规范标准。如本招标文件未列入,但适用于本工程的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同样适用。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承包人自
9、备,发包人不另行提供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不提供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不提供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9、其他合同文件。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 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工程开工日期前不少于七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2 ;发包人向承包
10、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设计文本(含勘察文件) 。1.6.4 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总进度计划、专项施工方案、按月提供已完工程量统计报表和下月进度计划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提交本工程详尽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总进度计划的时间为开工 15 天前;月进度计划在已完工程量统计报表和下月进度计划每月 25 日前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实际需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纸质版本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1.6.5 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1.7 联络1.7.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叁 天内将
1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项目授权代表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本工程施工现场项目部 ;- 8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的授权代表。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本工程施工现场监理办公室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理工程师及其指定的授权代表 。1.10 交通运输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1.10.3 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
12、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发包人仅提供通往指定区域的道路,场地内临时道路及出入通道的修建及养护由承包人负责,工程完工前承包人应对因施工造成的原有道路、排水等设施的损坏进行修缮,恢复原有使用功能,并包括到养护、道路部门办理所有相关手续;保证施工现场车辆通行顺畅。该部分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若承包人不及时修复的,发包人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修缮,产生的费用或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可在应付工程款中扣除 。 1.10.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1.11 知识产权1.11.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
13、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按通用条款执行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承包单位必须对本工程相关资料进行保密,如果因承包单位原因导致相关资料对外泄漏,由承包人承担给发包单位、设计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造成的全部直接、间接损失。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按通用条款执行。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
14、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调整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本工程工程量按实调整。2. 发包人2.2 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 名: ;- 9 -身份证号: ;职 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代表发包人协调有关事宜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 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2.4.2 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按通用条款执行。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不提供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
15、担保: 不提供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不提供 。3. 承包人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满足当地相关档案部门所规定提交竣工图纸及竣工资料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满足当地相关档案部门所规定提交竣工图纸及竣工资料,另外再须向发包人提供竣工图纸及竣工资料三套,光盘二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本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在 28 天内提交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纸质版本及电子光盘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应充分考虑本工程的抢工需要及临时停电、停水的可能,并做好应急措施,费用由承
16、包人承担。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但: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费用包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若由承包人原因损坏他人施工成果,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提供简易办公室 1 间 。临时用地、临时设施搭建等:发包人不提供项目红线外临时用地,承包人按发包人施工场地分配图的要求自行搭建;施工场地围墙,施工场地内道路、排水、排污等临时工程由承包人自行完成。达到义乌市文明标化工地的要求。承包人应自行处理好与当地各级部门(如公安、林业、城管、市政、环保、排污排水、街道、村委、绿化、卫生等方面)及
17、居民的关系,自行办理好对外的各类报批工作,- 10 -为分包单位提供必要的配合条件,做好所需资料的整理等各项工作。承包人应承担法律法规以及按规范、标准要求必须进行的各类复试检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发包人对承包人提供的检测报告或检测结论有异议,认为需要重新检测时,承包人应无条件重新检测,重新检测的材料费由承包人承担,当检测合格时,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当检测不合格时,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无条件更换已进场或已使用的材料同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费用(包括再次重新检测时发生的材料费、检测费等一切费用,直到检测合格为止) 。承包人必须做好施工图纸审核和深化工作,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18、。图纸中的错、漏、碰、缺和不合理之处以及对建筑、结构、安装等各专业图纸中的互相矛盾,对节点详图与平立面图纸之间的矛盾,应在施工图纸会审时以书面形式提请设计单位解决,最迟应在施工前一周提出,禁止擅自变更或按其中某种做法擅自施工。如因承包人审图不仔细、把关不严格造成工程返工,由此产生的一切返工费用和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承担。承包人负责核对施工图纸中相关预留孔洞的尺寸、位置、形状,校核无误后方可施工;负责室内所有机电安装综合管线排列,室外综合管网排列,所有管线排列后经发包人及设计院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返工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负责落实对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度、
19、交底,进行定期及不定期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负责落实整个工地现场的保安、防盗工作。承包人应专人负责妥善处理因施工引起的、对相邻或周边的建筑物或环境的各种影响,并承担相关的索赔费用。承包人负责按总工期目标的要求对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进度计划进行审核,并在过程中进行检查、并发出纠偏指令。承包人必须按阶段及时提醒发包人退还新型材料、散装水泥等押金,若由于不及时提醒导致押金未能退回的,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负责本工程的档案管理,项目整体竣工资料的检查、汇总、整理和移交。3.2 项目经理3.2.1 项目经理:姓 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到岗率每周不少于 4 日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