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装 室内内墙涂料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采购(安装)合同 合同编号:合同格式合同双方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合同文件(1) 合同格式(2) 货品需求一览表(3) 合同条款(4) 附件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下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货品及数量本合同所提供的货品及数量详见“交货一览表” 。合同金额根据下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的暂估总金额为人民币: (¥ ) ,分项价格在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最后以实际发生量作为最终结算量,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其固定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成本,人工
2、成本,运输成本,税金等乙方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所需要的全部费用。付款条件本合同货品的付款条件在合同条款中有明确规定。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采购(安装)合同 合同编号:合同条款定义本合同下列术语解释为:(1) 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协议,包括所有附件和上述文件所提到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 合同价:乙方送货,承担因此发生的包装、运输、装卸、搬倒、仓储及保险、进口关税、银行、贸易手续费等一切运至交货地点前的费用。(3) 货品: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货物。(4) 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比如指导安装、指导
3、维护、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 甲方:指购甲货品和服务的单位。(6) 乙方:指提供货品和服务的公司或实体。(7) 天:指日历天数。. 来源地本条所述来源地是指货品生产地;经过制造、加工的产品、或经过实质上组装元部件而形成的产品生产地。. 技术要求3.1、内墙涂料标准:GB/T 9756-2009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技术要求指 标项 目合格品 一等品 优等品容器中状态 无硬块,搅拌后呈均匀状态施工性 涂刷二道无障碍涂料低温稳定性 不变质干燥时间(表干),h 2涂膜外观 正 常对比率(白色和浅色*) 0.90 0.93 0.95耐碱性(24h) 无异常耐洗刷次数
4、300 1000 5000*浅色是指以白色涂料为主要成分,添加适量色浆后配制成的浅色涂料形成的涂膜所呈现的浅颜色,按 GB/T 15608 中规定明度值为 69 之间(三刺激值中的 YD6531.26)。采购(安装)合同 合同编号:3.2、 环保要求:GB 18582-2008限 量 值聚氨酯类涂料项 目面 漆 底 漆硝基类涂料醇基类涂料 腻 子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g/L) 光泽(60 。 )80,580 光泽(60 。 )80,670670 720 500 550苯含量(%) 0.3甲苯、二甲苯、乙苯含量总和(%) 30 30 5 30游离二异氰酸脂(TDI、HDI)含量总和(%
5、) 0.4 0.4(限聚氨酯)甲醇含量(%) 0.3 0.3(限硝基类)卤代烃含量(%) 0.1铅 Pb 90镉 Cd 75铬 Cr 60可溶性重金属含量(显色漆、腻子和醇酸清漆)(mg/kg) 汞 Hg 60说明: 1)、按产品明示的施工配合比混合后测定,如稀释剂的使用量为某一范围时,应按照产品施工配比规定的最大稀释比例混合后进行 测定。 2)、如聚氨酯类涂料和腻子规定了稀释比例或由双组分或分组分组成时,应先测定固化剂(含游离二异氰酸脂预聚物)中的含量,再按产品明示的施工配比计算混合后涂料中的含量,如稀释剂的使用量为某一范围时,应按照产品施工配比规定的最小稀释比例进行计算。 3)、包括二氯甲
6、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三氯甲烷、1.1.1 三氯乙烷、1.1.2 三氯乙烷、四氯化碳。 3.3、乙产品符合内墙涂料标准:GB/T 9756-2009 规定的合格品技术要求。. 商标权、专利权、知识产权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本合同所含货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知识产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乙方不得销售伪劣、违禁、违法产品。如有违反,乙方须承担由其行为而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包装要求5.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采购(安装)合同 合
7、同编号:现场。5.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 包装标志6.1 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相邻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1)收货人: (2)目的地: (3)货物名称: (4)箱号: 6.2 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 ,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品的不同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乙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 、 “请勿倒置” 、 “防潮”等字样和其它适当的标志。. 装运条件7.1 乙方装运的货品应满足合同规定的数量和重量。乙方对超交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7.2 若货品交货时间、本合同约定的预定交货期
8、限与实际施工进度相矛盾时,根据甲方的要求,可在本合同约定的预定交货期限的基础上提前或滞后乙货品,乙方在此情况下不收取任何加急费或库存保管费。. 装运通知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之前十(10)日内以传真的形式将合同号、货品名称、数量、箱数等和备妥待运的日期通知甲方,同时,乙方还应提交详细的货品清单一式四份,包括以上内容及货品单价、总金额、备妥待运日期、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9. 保险保险范围应包括乙方装运的全部货品,由乙方办理货品在运途中及安装期间的保险。10. 付款方式10.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10.2 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乙方应把下列单据提交给甲方,甲方按合
9、同规定审核后付款:(1)增值税普通发票和收据(2)到货数量验收单和产品质量验收单(3)工程量核定单(根据甲类别是否需要)(4)专业机构检验检测报告(按照规定确实需要送质检站或者专业机构检测的,检测报告须作为供货履行尾款付款的必要资料)10.3 乙方应在每批货品装运完毕四十八(48)小时内将上述 10.2 条要求的单据寄给甲方。采购(安装)合同 合同编号:10.4 付款条件:付款次序 付款比例 付款金额 付款时间 备注上述预付款、进度款及质量保证金以支票或网上银行转帐方式支付,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发票或收据,发票抬头为甲方全称。10.4 甲乙双方同意,合同总价的最后结算按甲方最终累计验收的
10、货品数量计算。11. 伴随服务11.1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的十(10)天内向甲方提交货品的有关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出厂合格证、产品鉴定书、有关的检测报告、安装说明书,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河北省备案证明材料、唐山市入市证明材料以及其他有关资料等。11.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向甲方指定的设计院或相关单位提供货品样本、安装书及与货品有关的相应资料,协助设计院或相关单位出具货品安装基础图,及其他与货品有关的细化设计.(2)提供货品组装和维修所必需的工具(3)货品的现场安装和启动监督(4)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品实施监督、维修,但前题是服务并不
11、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5)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品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11.3 伴随服务的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12. 工期顺延12.1 安装期间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安装,经监理及甲方书面签字认可,工期相应顺延。12.2 乙方不能因为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进度款)而采取停工或延缓施工等措施。13. 成品保护采购(安装)合同 合同编号:13.1 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半成品及成品均由乙方自行保护,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的成品保护工作必需能够满足施工现场的交叉作业工序要求,在施工中不能因为成品保护的工作不当而影响工程的总体施工进度
12、。13.2 本合同所含货品在已竣工未验收时,由乙包方负责保管。甲方整体验收并移交后,成品保护由精装总包负责。由于乙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除按本合同第 18 条的规定处理外,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13.3 其他约定:无14. 质量保证14.1 乙方应保证所供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生产工艺生产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周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14.2 乙方保证所供货品的质量须符合国
13、家、河北省相关强制性规定并符合环保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所供货品质量负责。14.3 乙方对货品的质量保修期为自货品整体验收合格、并且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为期 24 个月。在质保期内乙方免费负责更换有缺陷的货品或部件。乙方需同意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3 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如乙方未在此约定的时间进行解决,甲方有权请第三方进行解决,所需费用以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法律等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需延长其货品的质保期限。延长质保期限的,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14.4 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合同约定、招标文件和甲方、监理单位的要求甲工程需要的材料和配件,甲方、总包单位、监理在材料和构配件进入施工现场时进
14、行监督检查,对质量、规格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和配件或样品封样,甲方有权拒绝进场,责令乙方按要求的时间重新甲符合要求的材料和配件,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15. 检验和验收15.1 交货前制造商的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15.2 乙方负责货品安装后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和机构的验收。15.3 货品验收合格并移交给甲方前发生的损坏、偷盗等行为均由乙方负责。15.4 验收时乙方提供以下资料:(1)工程质量验收单(2)工程数量验收单(3)检验报告(4)质检证明书15.6 其他约定: 无采购(安装)合同 合同编号:21. 索赔21.1 甲方有权根据当地商检局
15、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21.2 如甲方发出索赔通知之日起十五(15)日未收到乙方的答复,则视为乙方接受甲方的索赔要求。如乙方不同意甲方提出的索赔方案,则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索赔金额。 (如有履约保证金)17. 乙方履约延误17.1 除合同第 19 条规定外,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交货和提供服务。17.2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17.3 乙方确无法按期交货时,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前 2 天将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修改合同及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8. 误期赔偿除合同第
16、19 条的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时,每迟延一周(7 天) ,甲方有权在货款中扣除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1%) ,但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10%) ,作为误期赔偿。19. 不可抗力19.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并以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19.2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同时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当不可抗力超过 十五 天时,双方应协商修改合同履行的时间。19.3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履
17、约延误时和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乙方将不承担责任。20. 履约保证金(如有履约保证金)20.1 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提供履约保证金: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由甲方于支付预付款时扣除。履约保证金余额由甲方向乙方扣除质量保证金支付最终结算款时一并无息返还。20.2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21. 争端的解决双方在解决合同争端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均同意将该争端向河北省唐山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并接受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采购(安装)合同 合同编号:仲裁费按仲裁裁决或败诉方负担。22. 合同的终止22.1 因不可抗
18、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合同的一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22.2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履行其合同义务,甲方有权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22.3 因乙方违约造成合同的终止时,甲方有权购甲类似未交货的货品,乙方应承担购甲类似货品而超出的那部分费用。23. 补充条款23.1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经双方以书面方式同意。23.2 本合同的效力、解释以及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3.4 本合同正本一式 六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 四份,乙方执 二 份。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通讯地址 : 开户行:账户帐号: 联系电话: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采购(安装)合同 合同编号:附件一报 价 表序号 产品名称 档次 品牌规格型号 产地 单位 暂估数量综合单价(元/Kg)金额(元) 颜色1 内墙涂料 合格品 立邦 430A 廊坊 Kg 5200 白色2 合计备注:数量按实际到货数量进行结算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