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龙钢铁控股有限公司编 号:GC100015B1发布日期:2005年12月5日在建工程预、结转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生效日期:2006年12月5日编 制 人:张文娅审 核 人:董进明编制部门:工程管理部批 准 人:张志祥页 数:第 1 页 共21 页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龙钢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公司”)在建工程预转、结转固定资产等工作的管理,保证在建工程预转、结转固定资产结转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制度,结合控股公司财务、工程等管理制度和具体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2006年1月开工的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工作。 第三条在建工程财务核算执行工程财务核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控股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固定资产结转的会计业务指导工作。第四条工程建设期间子公司设备处(或工程指挥中心)工程投资主管人员,要严格按照工程计划、统计、分析管理办法规定,收集工程建设期间所有工程投资方面的资料、整理有关数据,为预转、结转固定资产提供准确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