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处方管理制度一、电子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一)电子处方,是指由注册的医师在互联网线上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二)电子处方应当严格遵守处方管理办法等处方管理规定。(三)电子处方书写规则1.电子处方按系统要求完成各项填写;2.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中草药处方与西、成药须分开开具;3. 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4.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5. 开具处方用药应当使用经药监局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四)所有在线处方必须有医师电子签名。处方经药师审核合格后方可生效。二、处方权的获得 已在互联网医院注册多点执业的执业医师应在院内取得相应处方权,其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在医院药学部门留样备查。三、处方的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