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 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试重点归纳(1)建设工程合同相关法律体系(一) 合同管理的体系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必须适用2、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以上示范文本尽管不是法律、法规,只是推荐使用的文本,对于当事人无强制性,但对减少合同争议,完善合同管理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二) 建设工程相关法律体系1、 基本法律民法通则本章第二节2、 规范市场经济流转的基本法合同法第二章、第四章、第七章3、 规范建筑市场工程采购的主要法律招标投标法第三章4、 规范建筑活动
2、的基本法律建筑法5、 合同订立履行中需提供担保的担保法本章第三节6、 合同订立履行中需提供投保的保险法本章第四节7、 建设合同工程合同中需要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法8、 合同需要公证、鉴证的公证暂行条例合同鉴证办法本章第五节9、 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当事人之间有仲裁协议的仲裁法10、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当事人之间没有仲裁协议的民事诉讼法2016 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试重点归纳(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任务(一) 发展和完善建筑市场(二) 推进建筑领域的改革我国在建筑领域中推行项目法人制、投标招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在这些制度改革中,核心内容是合同管理制。(三) 提高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四)
3、 避免和克服建筑领域中经济违法和犯罪三、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方法(一)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法规(二) 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合同管理人才(三) 建立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四) 建立合同管理目标制度(五) 执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2016 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试重点归纳(3)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一) 合同法律关系的概念1、概念合同法律关系是指由合同法律规范调整的、在民事流转过程中所产生的(通过当事人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2、合同法律关系的要素合同法律关系包括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二) 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参加合同法律关系,享有相应权利、承
4、担相应义务的当事人。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1、自然人2、法人(1)概念法人是指按照法定程序成立,设有一定的组织机构,拥有独立的财产或独立经营管理的财产,能以自己的名义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并能在法院起诉和应诉的社会组织。(2)法人应当具备的四个条件 依法成立程序合法 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实体要件,也是承担责任的基础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外在表现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最本质的条件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他依照法律或它的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法人注册登记所在地) 。3、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是指依法成立,但
5、不具备法人资格,而能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民事活动的经营实体或者法人的分支机构等社会组织。如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联营体、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三) 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参加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物、行为和智力成果。1、物。是指可为人们控制、并具有经济价值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如建筑材料、建筑设备、建筑物等。2、行为。指人的有意识的活动。在合同法律关系中,多表现为完成一定的工作,如勘察设计、施工安装等。3、智力成果。是指通过人的智力活动所创造出的精神成果,包括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四) 合同法律关系
6、的内容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合同约定的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也是合同的具体要求,它决定了合同法律关系的性质,也是联结合同主体的纽带。1.权利权利是指合同法律关系主体在法定范围内,按照合同的约定有权按照自己的意志作出某种行为。2.义务义务是指合同法律关系主体必须按法律规定或约定承担应负的责任。举例:1.委托监理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 )。A.监理工程B.监理服务C.监理规划D.监理投标方案答案:B解析:建设工程实施阶段所签订的其他合同,如勘察设计合同、施工承包合同、物资采购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的标的物是产生新的物质成果或信息成果,而监理合同的标的是服务2. 监理公司取得法人资格的时间为( )日。A
7、.注册资金到位B. 公司成立C.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D.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资质证书答案:C解析:法人可以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两类,企业法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2016 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试重点归纳(4)合同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一) 合同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的条件(二) 法律事实的概念能够引起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和事实,就是法律事实。法律事实包括行为和事件。(三) 行为行为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有意识的活动,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两种表现形式。行为还可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此外,行政行为和发生法律
8、效力的法院判决、裁定以及仲裁机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 等,也是一种法律事实,也能引起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消灭。(四) 事件事件是指不以合同法律关系主体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发生的,能够引起合同法律关系 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现象。这些客观事件的出现与否,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控制的。事件可分为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两种。(行为和事件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是以合同法律关系主体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发生的)2016 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试重点归纳(5)代理关系(一) 代理的概念和特征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其民事责任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行为。代理具有以下特征(学员应根据教材的内容,理解下列
9、特征) :1.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3.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地表现自己的意志4.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1. 某施工企业在异地设有分公司,分公司受其委托与材料供应商订立了采购合同。 材料交货后货款未支付,供应商应以( )为被告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材料款。A. 监理单位B. 分公司C. 建设单位D. 施工企业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的是“代理”的有关内容。关于代理的概念和特征: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其民事责任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行为。(二) 代理的种类以代理权产生的依据不同,可将代理分为委托代
10、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1.委托代理委托代理,是基于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行为而产生的代理。 在委托代理中,被代理人所作出的授权行为属于单方的法律行为,仅凭被代理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以发生授权的法律效力。被代理人有权随时撤销其授权委托。 代理人也有权随时辞去所受委托。但代理人辞去委托时,不能给被代理人和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否则应负赔偿责任。在建设工程中涉及的代理主要是委托代理。如委托监理、招标代理等。2.法定代理法定代理是指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法定代理主要是为维护无行为能力 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利益而设立的代理方式。3.指定代理指定代理,是根据人民法院和有关单位的指定而产生的代
11、理。指定代理只在没有委托 代理人和法定代理人的情况下适用。在指定代理中,被指定的人称为指定代理人,依法被指定为代理人的,如无特殊原因不得拒绝担任代理人。(三) 无权代理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进行民事、经济活动。无权代理包括以 下几种情况:(1)没有代理权而为代理行为;(2)超越代理权限为代理行为;(3)代理权终止为代理行为。对于无权代理行为,“被代理人”可以根据无权代理行为的后果对自己有利或不利的原则,行使“追认权” 或“ 拒绝权 ”。行使追认权后,将无权代理行为转化为合法的代理行为。但“本人知道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四) 代理关系的终止1
12、.委托代理关系的终止(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项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死亡或代理人失去民事行为能力(4)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2.指定代理或法定代理关系的终止(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2)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3)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指定单位撤销指定(4)监护关系消灭举例: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单位的代理人,这种代理是( )。A.委托代理B.法定代理C.指定代理D 转代理答案:A解析:委托代理,是基于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行为而产生的代理。 在委托代理中,被代理人所作出的授权行为属于单方的法律行为,仅凭被代理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
13、可以发生授权的法律效力。被代理人有权随时撤销其授权委托。 代理人也有权随时辞去所受委托。但代理人辞去委托时,不能给被代理人和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否则应负赔偿责任。2016 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试重点归纳(6)担保合同一、担保的概念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担保通常由当事人双方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被担保合同的从合同,被担保合同是主合同,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也无效。但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二、担保方式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一) 保证1.保证的概念
14、和方式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法律关系至少有三方参加,即保证人、被保证人(债务人) 和债权人。保证的方式有两种,即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在具体合同中,担保方式由当事人约定,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 的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 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担保责任。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连
15、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注意:在具体合同中,担保方式由当事人约定,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这是对债权*利的有效保护。2.保证人的资格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为保证人。但是,以下组织不能作为保证人:(1)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2)国家机关。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
16、位、社会团体。3.保证合同的内容保证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保证的方式;(4)保证担保的范围;(5)保证的期间;(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4.保证责任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 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6 个月。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或者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 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否则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例题 1:关于保证方式的说法,正确的有( )。A.保证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B.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方式,则为一般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