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南华县信用合作联社 公司与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南华/ 分支公司之光纤线路出租合同2光纤线路出租合同签署合同的双方为: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邮编:传真: 联系人:联系电话; 出租方: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 分南华支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邮编:传真:联系人:联系电话:甲方和乙方可各自称为“一方” 或共同称为“双方” 。鉴于:一、甲方向乙方租用南华县信用合作联社机房 (某地) 到南华县民族中学门口ATM柜员机 (某地) 的光纤线路,用于传输数据 。(。(使用要求的详细描述见附件一)3二、乙方拥有光纤线路资源,详细情况参见
2、技术附件二,并有权出租该线路资源。甲乙双方在真实、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甲方愿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租用其所拥有的光纤线路。双方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共同遵守。一、定义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约定,否则应有下面所赋予它们的涵义:“线路租费”意指甲方租用乙方光 纤线路所应 付的使用费和在本合同中提及的应为租用电路的其它付款的合计数额 。“技术附件” 意指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一、二),其中包含如下的内容:1)用户使用光纤线路的要求描述;2)租用光纤线路技术规格和技术参数介 绍及描述。二、租用标的物及其范围(一)本合同租用的标的物为光纤线路,具体指乙方提供给甲方所需要的光纤线
3、路。范围:(一)(二)甲方确认并保证其使用从乙方租用的光纤线路,所开展的全部业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三)如果甲方由于业务扩展,需要进行网络扩容时,乙方应给予积极配合。其扩容部分的租费单价,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执行。(四)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退租光纤线路,应承担乙方新建设该条光纤线路的全部建设工程费用和相关支出,若该费用不足以弥补乙方因此所受的全部损失,甲方还应赔偿或补足乙方的损失金额。三、租用时间、租期(一)租用时间: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生效,租期为 壹 年,自2015 年 月 日起至 2016 年 月 日止。4(二)乙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于 年 月 日之前,完成本合同第二条第(一)
4、款中所指电路的调通工作,电路调通后之日起 日内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合格单之日即为电路开通时间;如甲方在电路调通后 3 日内无故不进行验收,则以电路调通之日做为电路开通时间。(三)如因甲方设备或甲方其它原因影响电路调通,则自乙方线路终端进入甲方指定地点 3 日起至第 7 日即为电路开通时间。(四)电路租费计费起始日:以光纤线路开通起始日为计费起始日。四、租费(一)光纤线路租费由甲方承担,并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期支付给乙方。(二)光纤线路租费如下表: 五、付款方式(一)租费支付方式:租费按年度支付,双方采取按年支付:一年一付的结算方式,先付费后使用。首年度租金于本
5、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支付,以后年度租费于该年度租期起始日提前一个月一次性支付。下列第 种结算方式,:先付费后使用。1.按年支付:一年一付。首年度租金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支付,以后年度租费于该年度租期起始日提前一个月一次性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光纤线路序号 光纤线路起止 类型距离(km)租费单价(元 /月/2芯/km)月租费(元)年租费(元)初装费(元) 信用社机房至民族中学ATM机房375 4500 0合计(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正5租费。、2、(或:2.按半年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后,甲方每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本年度上半年的租费,甲方每年
6、 、2、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本年度下半年的租费。、2、甲方通过下列方式向乙方付款:乙方开户行:农行南华县支行开户人姓名: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南华支公司支出专户开户人账号:109501040009604 )六、扩容和调整 (一)如果甲方由于业务扩展,需要进行网络扩容时,乙方应给予积极配合。其扩容部分的租费单价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执行。甲方因网络扩容需要增加或调整租用的光纤线路时,应提前 7 日书面向乙方提出光纤线路增加或调整计划。该计划中应包括扩容及调整计划的具体内容、实施时间、扩容规模、技术指标等。(二)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上述计划后,应在 3 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并可在
7、答复中对甲方的计划提出调整建议和租费的相应调整,甲方据此对自己的网络扩容及增加光纤线路计划进行修订,甲方按附件四填写光纤线路新增及变更通知单并加盖公章,作为双方建设和计费的依据。七、光纤线路质量保障(一)光纤线路质量故障指:因乙方提供的光纤、设备及其他设施质量问题或故障所导致的光纤传输障碍、不能实现本合同约定光纤使用6目的。因甲方原因、第三人原因(包括施工挖断光纤线路等)及不可抗力等因素所致的线路故障,不属质量故障,不按照本条约定扣减租费,但乙方应进行修复。其中,因甲方或第三方原因导致的线路故障,应由甲方承担全部修复费用。(一二)乙方有专门部门受理甲方的书面故障申告,乙方发现故障或接到甲方的故
8、障申告后,应立即组织修复,甲方应派人予以协助。乙方应保证在12小时修复时限内修复发生故障的光纤线路。(二三)光纤线路故障时间指: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之时起开始计时,至通信恢复正常时止。在乙方对光纤线路抢修的过程中,因甲方不能及时配合(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不能及时进入甲方机房等情况)而造成的延误,应按延误时间减少中断时间顺延乙方故障修复时限。(四三)在正式租用期内,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租期内,由于因本条第(一)款定义的光纤线路质量故障,超过承诺修复时限的乙方的光纤线路质量或光缆阻断原因造成甲方网络传输中断,对于超过光纤线路修复时限的中断,乙方应从甲方应给予支付的租费中相应扣减。(五四)线路故障租费扣
9、减办法:若当月单条光纤线路超过光纤线路修复时限的连续中断超过24小时,则扣除该条光纤线路当月租费的5 %;若当月单条光纤线路超过光纤线路修复时限的连续中断超过36小时, 则扣除 该条光纤线路当月租费的 10 %;当月单条光纤线路超过光纤线路修复时限的中断累计三次以上(不限时间长短),则扣除相应该条光纤线路当月租费的 10 %;如因第三方原因(包括施工挖断光纤线路等)造成线路故障并中断,不得扣减租费。 (五六)乙方由于割接或调测等原因需中断光纤线路,应提前 3 日书面通知甲方,并安排相应措施尽量保证甲方租用光纤线路的畅通。乙方割接或调测时间尽量安排在240:00-06:00间进行,所引起的中7断
10、时间不计入光纤线路故障时间。八、光纤线路故障处理程序(一)“故障 ”:指用 户在租用光纤线路过 程中,乙方拥有的光纤线路所发生的中断。(二)填写“故障申 报单” :甲方发现故障,向乙方填写 发出“故障申报单”( 详见附件四),要求 处理、排除故障(可采用 传真形式)。(三)反馈“故障处 理通知单” :乙方在处 理完甲方申报的线路故障后,向甲方反馈“故障处理通知 单” ,通 报故障处理结果并通知可以正常使用,该通知单需要甲方签字盖章确认(可采用传真形式,签字盖章后双方留存备案)。九、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合理使用租用的光纤线路,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光纤线路转租或转借给第
11、三方使用。2、甲方确认和保证连接到租用光纤线路上的有关通信设施设备均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甲方独立承担。3、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足额交纳支付光纤线路租用费。4、甲方向乙方提供光纤线路开通的通达方向、速率、数量、技 术要求、要求开通时间、终端起止接入地点、用途、租期、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5、甲方派专人负责做好入网的各项准备工作,主要包括:(1)入网前的组织、协调工作;(2)接入设备及机房内安装场地、配套设施(如电源、照明、供水等)的准备;8(3)相关部门人员配合乙方的进网调测工作;(4)配合乙方办理入网手续。6、甲、乙双方以接入设备为维
12、护界面,甲方负责本端设备的购置与联网后的日常维护工作,在乙方人员对其租用的光纤线路按照有关规程和规范进行维护时,甲方给予协助和配合。7、甲方使用接入业务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行政规章制度。甲方保证其使用从乙方租用的光纤线路,所开展的全部业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不得利用租赁光纤开展任何违法、违规业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8、甲方不利用提供的网络资源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行为。9、甲方不利用网络传播妨碍社会治安和宣传封建迷信、淫秽黄色等信息;窃取、泄露国家秘密、情报或者军事秘密;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组织邪教活动、联络邪教
13、组织成员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10、甲方不利用网络非法截获、篡改、 删除他人电子邮件或者其他用户数据资料,不得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11、甲方不利用网络进行盗窃、诈骗、敲诈勒索。12、甲方有义务对网络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进行宣传教育,依法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防范和制止利用网络进行的各种违法活动。13、甲方发现接入的网络有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时,要及时采取措施,停止传输有害信息,并及时向有关机关报告。14、甲方有义务协同乙方配合管理,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如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诺保证之处,甲方自愿承担所有责任和损失并接受乙方及有关部门的严肃处理。15、甲方有义务对光缆等设施设备
14、进行保护,若因甲方或第三方人9为因素导致损坏或光纤线路中断,由此产生的维修维护费均由甲方独立承担。(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是乙方的集团客户,乙方保证提供端到端的综合性服务,保证甲方在业务受理、光纤线路开通和故障修复等方面给予最优先和最优质服务。2、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的咨询、组网建议等服务。3、乙方负责所提供光纤线路全程连接、调通,测试,并保证光纤线路质量达到国家及云南省的相关的要求。4、乙方负责合同期内光纤线路的维护,确保724小时光纤线路的畅通。5、乙方负责提供光纤线路两端接入所需的光缆建设,并负责光缆的安装、调试和维护工作。6、乙方待本合同履行完成并取得甲方正式出具的退网、停租书面通知
15、后,有权在合同终止、解除后收回合同所建网络中属于乙方产权的全部光缆。十、违约责任(一)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为违约。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则应在 3 日内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并书面通知对方;如认为违约行为不存在,则应在 3 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或说明。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可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争议条款解决。(二)甲方无故未按照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租金的,视为甲方违约,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逾期未付金额的 1 %计算违约金,违约金按天累计计算。 (三)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退租光纤线路,应承担乙方新建设该条10光纤线路的全部建设工程费用和相关
16、支出,若该费用不足以弥补乙方因此所受的全部损失,甲方还应赔偿或补足乙方的损失金额。(四)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一)款约定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已支付租费不予退还,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或补足乙方的损失。(五)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元违约金,违约金不能弥补守约方的全部损失时,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全额赔偿。(六)本条款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中所提到的“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损失、全部 损失” 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可 预见利益损失、甲方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 (四)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退租光纤线路,应承担乙方新建设该条光纤线路的全部建设工程费用和相关支出,若该费用不足以弥补乙方因此所受的全部损失,甲方还应赔偿或补足乙方的损失金额。十一、不可抗力及其他影响(一)本合同所称的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合同一方不能人为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使其自身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等。(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在一方迟延履行后才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