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 22服务合作合同甲方: AAA 有限公司 乙方: BBB 广告有限公司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经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合作合同。具体内容如下:第一条 合作内容及合作期限1. 甲乙双方就 XXXXXX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推广策略和宣传设计、媒体发布策略等内容进行合作。项目地址为 。2. 合作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第二条 费用及付款1. 基本服务费:除另有约定外,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甲方按以下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一、 每月基本服务费(含异地驻场两人费用)为(大写)人民币 整(¥ 元整) ;合同约定费用共
2、计¥ 元整(大写)人民币 整;每月驻场 2 人乌鲁木齐和重庆往返 1 次的机票实报实销及重要节点广告公司领导乌鲁木齐和重庆往返机票实报实销(根据实际情况,以我司领导签字确认为准) ;驻场人员的住宿、餐费及电话费实报实销;该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甲方合同项目所提供的推广策略和宣传设计、媒体发布策略等服务。乙方未按约定完成服务内容或者提供的服务成果不满足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扣减或者拒绝支付当月服务费。若附件报价总金额与本合同服务费用总价不一致的,则以本合同约定的总价为准,差额部分为双方签订本合同前的协商降价或乙方给予甲方的优惠。2. 付款时间:合同签署后,在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合格完成上月工作的情
3、况下(若有乙方书面方案和创作提交,需甲方相关负责人的签字认可),次月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上月基本服务费。 2 / 223. 甲方每次支付服务费前,乙方应提前 15 个工作日向甲方出具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停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发票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价款。如乙方提供虚假发票的,乙方必须承担如下责任:甲方已支付合同价款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时间内更换真实、合法、有效发票,乙方逾期更换的,每逾期一天由乙方按该发票金额万分之五计算支付违约金。同时每发生一次,由乙方按该虚假发票金额的 10%且每次不低于 2000 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
4、方还应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税务机关认定该发票虚假不同意甲方进入成本费用,致使甲方多支付的税费、滞纳金及罚款等)。前述违约金及损失,甲方可以直接在应付乙方的合同价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部分,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 7 日补足,逾期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支付滞纳金。4. 其他费用:基本服务费只涉及乙方创意设计内容,其间的制作和实施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在实施前提供预算及方案报甲方审核,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广播、电视、拍摄、翻译、交通、插画、三维、网络、多媒体、出片打样、印刷、户型图 CAD 转 AI 等制作费用。若涉及到第三方的,由甲方与第三方签订相关合同并承担费用。5. 付款方式:转账
5、方式支付,乙方必须在付款前将收款账号、开户行、开户名等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且乙方告知的开户名必须与乙方名称一致,账号必须为人民币结算账户;乙方确保告知的收款账号、开户行、开户名等内容真实无误并符合约定要求,因乙方未及时告知或告知的内容有误的,由此造成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乙方告知的收款账号、开户名不符合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办理款项支付事宜。账 户:BBBB 广告有限公司账 号:XXXXXXXXXX0021XXXXXX3 / 22开户行:工商银行 XXXXXXXXXXXXX 支行 6. 办理结算、款项支付的地点为甲方公司财务室或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应自行到甲方公司财
6、务室或甲方指定地点办理结算及款项支付事宜,否则由此造成延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责任。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向乙方提供项目整体资料及整体宣传营销构思,并保证所提供材料之真实性、合法性。2. 提供推广发布所需之必要合法手续。3. 甲方有责任及时就策略、创意、设计等重大问题提供专业建议和决策。4. 甲方须配合乙方完成相关推广效果监测及销售业绩的评估报表。5. 甲方应按期、按时向乙方足额支付服务费用。6. 审核乙方提供的整合推广等策略、创意、设计及发布方案,并享有最终决定权。7. 对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以及预算进行全面审核,有权增减预算支出,并有最终决定权。8. 拥有所有创意设计方案实施的最终签
7、发权。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材料。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规定按时、按量支付服务费用。3. 乙方须安排相应的服务团队,与甲方进行业务联系及服务(见团队名单)。4. 乙方须根据本协议约定及甲方要求按时、按量向甲方提供服务工作。5. 乙方应保证具有合法的资质签署并履行本合同,为甲方提供服务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若因乙方违法经营、提供广告服务引起主管机关处罚、法律纠纷或其它不良影响,乙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4 / 226. 乙方驻场人员每月有 3-5 天的驻场轮换时间。7. 乙方根据甲方上班时间实行签到制,作息时间保持统一。8.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
8、有资料内容和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完成的相关工作成果内容以及乙方所知悉的甲方其他秘密等(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合同谈判期间知悉的甲方任何信息和资料)乙方负有保密义务,乙方必须采取有效保密措施,防止其他第三方知晓或取得前述信息内容;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供、泄露、复制、拷贝给任何第三方。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承担前述保密义务的时间为永久。如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违反前述保密约定,则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 20%作为违约金,上述违约金数额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要求损害赔偿,该等赔偿以受损害方实际遭受的损失为限,如实际损失无法计算和确定的,赔偿损失额以合同价款总额的 2 倍为限。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不影
9、响本条约定效力,即本条约定不受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影响,继续有效。第五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及工作内容1. 推广策略服务2. 设计服务3. 其他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第六条 服务要求及流程1. 乙方应建立项目专案小组(详见附件项目组人员名单),乙方负责本项目的专案小组(或项目组)的人员构成(姓名、岗位、职位、技术职称、主要工作经历及任职)、组织架构、岗位设置、职责权限划分等信息均需列明,并交甲方认可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如乙方派驻本项目的人员更换或补充,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认可,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人员更换后的基本服务费,并由乙方承担无法保质保量完成服务工作的违约责任。如乙方
10、委派的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有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发生,或不符合本项目广告推广需要的情况,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改,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 2 日内更换满足甲方5 / 22要求的人员。2. 为保证乙方服务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实施,双方每周召开一次阶段工作会议,商讨上一阶段工作的得失,交流市场信息,改进策划方案;每月乙方与甲方召开至少一次的项目专题会议,根据具体情况双方协商后安排开会地点。3. 工作计划及总结:乙方应根据各阶段的市场情况,编制月度计划,该计划需经甲方对其内容进行审核批准后方能执行。乙方需提交的月度市场动态报告、月度营销策略及推广计划、月度广告预算、月度推广效果测评报告、月度总结等月度性报告应于
11、当月 20 日前向甲方提交。4. 甲方应就具体服务事项及要求向乙方下达工作单,乙方应按甲方下达的工作单要求及时为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5. 如果服务实施过程中,甲方需要调整策划方案,向乙方下达调整策划工作单后,乙方应立即按要求进行相应调整。6. 乙方提交创意、设计及相关服务成果等,可以采取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甲方沟通。乙方工作一经甲方人员签字或通过Email、传真的确认,即被视为甲方认可的有效工作。7. 所有工作要以甲方工作单为准,所有工作完成以甲方确认件或签字为准。乙方提供的创意、设计等工作内容,送达甲方 5 个工作日后无明确书面回复,视为对乙方工作完成的确认。第七条 知识
12、产权1.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受甲方委托创作的概念作品及相关工作成果、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享有。对于受甲方委托创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的作品,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泄露、公开,但乙方享有署名权和展览展示权等使用权,如参赛等。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将与受托项目相关的资料档案(包括电子文档)转交甲方,甲方享有这些资料的所有权,甲方在行使所有权时不得妨碍侵害有关资料所涉及到的知识产权保护。2.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工作成果及服务成果内容未侵犯第三方知识6 / 22产权、人身权、财产权、肖像权及其他权益(全媒体范畴),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损失及后果由乙方全权负责处理和承担,并保
13、证甲方能够合法使用工作成果及服务成果;如乙方未及时处理造成第三方向要求甲方承担责任或者乙方不能保证甲方合法使用工作成果及服务成果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应全额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损失,并按合同价款总额的 30%向甲方承担违约金。3. 甲方使用乙方设计人员的工作成果或服务成果造成对第三方侵权(全媒体范畴)的,应由乙方公司全权承担该侵权责任;4. 甲方在进行项目宣传、推广过程中,可以使用乙方的名称、标识标志等。5.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必须在合同终止后 3 日内将已完成的方案、规划、创意、报告等全部工作成果及相关资料整理完毕并移交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暂停结算服务费用,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损失。
14、第八条 不可抗力1. 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合同履行的,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5 日内通知对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 30 天内,向对方提供发生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受影响情况资料,经对方确认后根据不可抗力影响情况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义务后发生不可抗力的,
15、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责任。 2.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在事件消除后立即恢复本合同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3.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妨碍履行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大部分义务的一切事件,包括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十级以上大风、7 / 22五十年一遇的大雨、五十年一遇的大雪、三十年一遇的洪水、7 级以上地震等自然灾害。4.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一方违约的,另一方不得索赔。5. 因不可抗力影响本合同正常履行期间,甲方不计算支付基本服务费。第九条 违约责任及合同的解除1. 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的
16、相关义务,应承担因该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2. 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完成时间和要求完成各项服务工作,若因乙方未按时完成本合同约定工作,或者乙方所提交成果经甲方最终验收不符合要求而未予采用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逾期未完成工作所在月月度服务总费用的百分之三承担违约金。如乙方逾期超过30 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根据此约定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有权不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并由乙方承担本合同总费用 20%的违约金。3. 若乙方因自身因素连续 3 次以上 (含)或累计 4 次以上(含) 未按时完成工作或提交的工作成果未通过验收的,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根据本约定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有权不再
17、支付乙方任何费用,并由乙方承担本合同总费用 20%的违约金。4. 乙方确保所提供制作与发布的电子文件与甲方确认内容相一致,如因电子文件与确认内容不符而导致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5. 由甲方及由甲方选定的第三方原因所导致工作延误以及造成相应损失者,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6. 若因甲方使用乙方设计人员的工作成果或服务成果造成对第三人侵权的,所产生的知识产权相关违约责任,均由乙方全权承担;7. 在服务过程中,乙方不承担因甲方各项销售推广手续未齐全而造成的相关责任和损失及连带责任和损失。8 / 228. 若一方违约,违约方除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必须承担另一方因追溯违约方责任而产生的合理的调
18、查费用、律师代理费、业务费、审计费、交通费、餐饮费、住宿费及其他与追溯违约方责任有关的所有费用;前述费用如国家有规定标准的,以国家规定标准计算承担(如实际发生额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则以实际发生额为准),没有规定标准的,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其中业务费、交通费、餐饮费、住宿费计算人数不超过三人。9. 本协议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损失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索赔费用、甲方名誉损失等费用),甲方有权不经过裁决直接在甲方应付给乙方的款项(含本协议生效前甲方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下同)中扣除,不足抵扣的,乙方同意在甲方发出通知后 7日内支付给甲方,逾期由乙方参照逾期付款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按前述约
19、定执行后而减少支付给乙方应付款项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0. 本协议约定的违约金金额如超过实际损失的,超过部分作为惩罚性违约金,如因一方违约另一方只主张违约金的,对是否产生实际损失的事实及损失大小等,不需再举证。11. 合同的解除。双方确认,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但需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自甲方书面解除通知送达乙方之日本合同解除,甲方解除本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按实结清合同终止前已发生的服务费用,终止后甲方不再承担服务费。乙方必须在合同终止后 3 日内将已完成的方案、规划创意、报告等全部工作成果及相关资料整理完毕并移交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暂停结算服务费用。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1. 双方按以
20、下确定的地址、电话、传真进行联络,一方的联系地址、电话、传真如有变动,应提前 3 日内通知对方,否则造成不能送达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责任方承担:(1) 甲方的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地址: 电话: 9 / 22(2) 乙方的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2. 本协议履行中双方往来的文件、回复、资料、工作成果、通知、要求、同意、批准、决定、确认等,可以采用直接送交、传真、邮寄等方式送达对方:(1)采用直接送交的,由双方授权的人员负责签收,其中甲方授权 签收,乙方授权 签收;除另有约定外,未经授权的人员均无权签收,否则无效,视为未送交对方(但以加盖
21、公章的方式签收或其法定代表人签收的应视为已送达) ;采用直接送交的,以对方授权的签收人员签收时为已送达,任何一方的签收人员不得拒绝签收;如一方需变更签收人员应提前 3 日书面通知对方。(2)采用传真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确认发出时为已送达。(3)采用邮寄方式送达的,以对方相关工作人员签收邮件之时或邮件发出(以邮戳为准)后的第 3 个工作日中午 12 时为已送达(以先到的时间为准) 。如一方按约定的地址向对方发出邮件后,而被退回或者被拒收的,自发出邮件(以邮戳为准)后第三日的中午 12 时即视为该邮件内容已送达给对方,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及后果由对方自行承担。第十一条 关于廉政的约定1.在合同履行期间,
22、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吃饭、喝酒、娱乐或进行其他消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财物(包括但不限于实物、现金、礼券、提货卡等,下同) ,也不得以其他方式给予甲方工作人员好处,更不得与甲方工作人员相互窜通,损害甲方利益。2.在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索取财物及索要其他好处,或者要求吃饭、喝酒、娱乐以及其他消费,或者要求与乙方窜通,损害甲方利益的,乙方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有义务及时向甲方或金科集团举报。10 / 223.乙方违反本条 1、2 款约定的,每出现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承担 1-5 万元(具体金额以甲方确定为准)的廉政违约金,累计计
23、算,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全部损失;同时甲方也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甲方终止合同的,甲方已付的合同款项由乙方在合同终止后 5 日退还给甲方,同时由乙方按本合同总价款的 10%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能按时退还甲方已付的合同款项或支付违约金的,还应按逾期付款承担违约责任。4.乙方违反本条 1、2 款约定的,除按本条 3 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还有权取消乙方在金科集团合格合作商数据库的合格合作商资格,但乙方事后采取补救措施并积极配合金科集团纪检监察部对不廉洁行为情况开展调查工作的,甲方可以根据其配合程度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其廉政违约金,并可不取消其合格合作商资格。5.举报监督电话: 第十二
24、条 其他1.本协议之任何一条款的执行与其他条款的执行各自独立,任何无效的条款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如果任何无效的条款在某些内容删除后即为有效,则应对该条款进行该等能使其有效的必要修改。2.任何一方不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索赔或救济,皆不是对该权利、索赔或救济的放弃,并且不影响其对任何权利、索赔或救济的行使。一方对本协议项下任何权利、索赔或救济的单独行使或部分行使,不妨碍该方对该等权利、索赔或救济的进一步行使或对任何其他权利、索赔或救济的行使。3.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若在合同履行中出现争议,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均由双方经过充分协商一致,双方已完全知晓并理解本协议全部内容,双方对本协议内容不存在任何争议;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协议时已特别注意合同中涉及的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全部条款内容,并已按对方要求给予明确说明,双方一致认可本协议内容不存在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情形,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