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地下管线地上设施周围建筑物保护措施(1) 进入现场前,对现场进行认真勘察,配合业主做好施工用地范围及场区范围内必须保存的树木、广告牌、管线、建筑物、构筑物的移交工作,并签署移交文件,采用量、测、照片、录像等做好原始记录。针对不同位置及不同用途的地上设施及建筑物采取相应有效的技术措施。(2)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现场所需的办公、生产临建进行合理布置,行车路线布置在无管网或无设施的区域。(3) 在地上设施、周围建筑物附近不进行有较大震动的作业。对区域内的施工作业,必须在对地上设施、周围建筑物评估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并统一协调指挥。(4) 对树木、路牌、广告牌、电杆等设立围挡,安设夜间亮光标志,定期进行清洁。(5) 对路边临近施工现场的电线、通讯线,要用木杆、竹巴片等绝缘材料进行遮挡、封闭,保证用电设备安全。地上各种架空线路应采取妥善保护措施,离工地周边5m 以内线路必须搭设保护架加以保护;贯穿主体的架空线路应在施工前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进行妥善处理,不得私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