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房地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北京乐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 目的 制定本方案的目的在于使员工能够与公司一同分享公司发展所带来的收益,把短期收益、中期收益与长期收益有效结合起来。 第三条 原则 本方案本着公平、竞争、激励、经济、合法的原则制定。 1、 公平:是指相同岗位的不同员工享受同等级的薪酬待遇;同时根据员工绩效、服务年限、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表现不同,对职级薪级进行动态调整,可上可下同时享受或承担不同的工资差异; 2、 竞争:使公司的薪酬体系在同行业和同区域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3、 激励: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动态管理,对相同职级的薪酬实行区域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4、 经济:在考虑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润和合理积累的情况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员工与企业能够利益共享。 5、 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基础上。 第四条 薪酬管理机构 本公司制定的此次薪酬管理制度由公司总经理、行政副总经理以及人力资源部门全权负责 第五条 依据 本规定制定的依据是根据内、外部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