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 1.地基与基础工程验收包括的内容无支护土方、有支护土方、地基及基础处理、桩基、地下防水、混凝土基础、砌体基础、劲钢(管)混凝土、钢结构等。2.地基与基础工程验收所需条件工程实体按要求完工;工程技术资料齐全;各种问题已经整改完成;相关人员与机构均签字认可。施工单位报告应由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监理单位报告应当由总监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3.地基与基础工程验收组织及验收人员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工程主体验收工作,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建设工程主体验收实施监督,该工程的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单位参加;验收人员: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主体验收小组。验收组组长由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的负责人担任。验收组副组长应至少有一名工程技术人员担任。验收组成员由建设单位负责人、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组成。4.地基与基础工程验收的程序建设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验收按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