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项目管理合同协议书委托方(简称甲方): 承接方(简称乙方):为了加强项目的科学规范化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有关文件规定,并参照国家推行的各种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概况及内容见项目管理任务委托书。 二、工程管理期限: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项目全面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延后一年为止,且完成工程决算工作(未委托除外)。 服务范围及酬金:服务的详细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 服 务 内
2、 容 服务酬金(%) 1、可研立项管理 2、勘察设计管理 3、招标代理服务 4、项目前期管理,办理开工的相关手续 5、项目采购管理 6、项目施工中的协调管理 7、项目实施管理和控制 8、工程监理专项服务9、项目文档管理 10、项目后评价管理 12、其它服务 三、本合同中的措词和用语与本合同标准条件、专用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四、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工程项目管理合同; 工程项目管理合同标准条件; 工程项目管理合同专用条件; 工程项目管理考核办法; 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五、项目质量等级和执行规范、标准: 1、项目要达到国家合格工程标准,即 GB50300-200
3、1 验收标准。 2、项目执行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 六、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本合同正本一式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 份副本 陆 份,各执 叁 份。 甲方:(签章) 乙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 地址: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 签于: 年 月 日 签于: 年 月 日 工程项目管理合同标准条件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中: (一)“项目”:指由甲方委托乙方实施全面工程管理工作的工程建设项目。 (二)“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派出的工程监督协调检查人员。 (三) “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派出的具
4、有管理工程项目能力和经验的工程管理人员(项目经理)。 (四) “第三方”指除甲方、乙方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方。 第二条 工程管理方式、内容与期限 2.1 工程管理方式 2.1.1 甲方委托乙方全面负责工程项目的工程管理工作,即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内行使甲方授权范围内的工程管理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即负责项目监督、控制、协调,管理设计、施工、监理三方的工作,负责解决和协调工作遇到的任何问题,确保进度、技术方案、质量、安全、成本等计划的全面实现。 2.1.2 乙方对甲方就以下达成的内容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 2.1.2.1 工程设计控制目标 A设计质量控制目标: 仔细认真研究甲方提供的各类设计
5、技术文件资料,及时提出审核意见,确保工程项目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审批意见、设计文件编制深度以及甲方提供的设计合同、设计任务书等规范规程原则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 B设计进度控制目标:严格按工程设计合同督促和检查设计进度,确保工程项目严格按合同约定的及甲方要求的时间实施,满足工程项目设计审批、工程施工及办理各类证照的要求。 C设计投资控制目标: 仔细认真全面审核设计概预算和工程技术资料,督促设计单位限额设计、优化设计,确保工程项目严格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甲方审定的成本控制目标的要求进行设计。2.1.2.2 工程施工控制目标 A施工质量控制目标: 确保工程项目严格按国家或当地规范
6、规程及经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的要求进行施工,使工程质量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部级或行业标准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标准。 B施工进度控制目标: 确保工程项目严格按经甲方批准的项目总进度计划及工程施工合同确定的总工期要求贯彻落实,并据此确定主要节点控制目标,从而实现工程按期顺利竣工交付使用的战略目标。 C施工投资控制目标: 确保工程项目严格按经甲方批准的设计概预算等成本控制要求实施投资管理,综合分析工程设计与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及时采取事先控制措施及其事后补救措施,防止各类额外费用的发生,严把签证关,将工程总造价控制在经甲方批准的成本控制范围内。 D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目标:
7、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当地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工程管理,确保工程无重大伤亡事故,创建自治区级或地区级文明、标化工地。 2.2 工程管理内容和范围在工程项目开发建设实施过程中,乙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当地政府政策方针、法律法规及其规章制度,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的责任,工程甲方授权乙方的工程管理内容和范围包括: (1)协助甲方进行工程项目的前期管理及工程设计管理; (2)协同监理单位全面负责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管理(包括工程质量管理、工程进度管理、工程投资管理、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信息档案资料管理及控制等)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当地政府部门要求
8、甲方履行工程项目开发建设期内的全部工程管理职责。 第三条 乙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为使工程达到国家或当地政府规定的和甲方要求的工程管理控制目标,乙方应在工程建设期内,严格按照经甲方授权的工作范围或工作要求全面实施工程项目的“三控制( 投资、进度、质量控制)、二管理(合同、资料信息管理)、一协调(协助甲方与政府主管部门及工程相关合同合作单位的沟通协调)”等工程管理工作,即对工程的设计施工质量、工期、造价以及工程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合同、信息档案资料管理等工作实施总管理、总协调。 3.1 工程前期管理 在工程正式签约后两周内对甲方所签约的工程项目进行项目各系统的评估并向甲方提交检查评估报告及建议。
9、 在项目开始实施后 3.1.1 负责组织编写制定工程的工程管理规划大纲、实施细则及其各项规章制度,经甲方审核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3.1.2 负责组织实施甲方决定的有关工程项目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工程标准及其工程管理控制目标,协助甲方提供有关设 计文件和参数,并协助甲方完成以下工作: A. 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项目建设相关的批文、证照(包括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乙方无权以办理责任范围内的手续遇到困难为由延误或中止本合同的执行。 B. 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工程开工申请和批准的手续。 C. 向水电气暖、通讯、规划、消防、交通、园林、路灯等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征询工作,
10、并取得相关批文。 3.1.3 负责审查经监理审批的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合理化建议,上报甲方审定并负责指导组织落实,工程正式开工前检查施工单位的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3.1.4 负责工程项目基地的“三通一平” (即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以及外部配套工程的技术施工管理工作。 3.1.5 协助甲方完成设计、勘察、施工、监理、材料设备的招投标及其完善工作。(未委托招投标工作时除外) 3.1.5.1 协助设计勘察招投标工作 A设计勘察招标咨询及策划; B协助甲方编制设计勘察招标文件,以及向主管部门办理工程项目报建、招标的手续;C组织现场踏勘,解答工程现场条件; D设计勘察招标答疑; E参
11、与设计勘察方案评审; F参与设计勘察招标的开标、评标、决标工作; G协助甲方根据不同合同形式,拟订设计勘察合同; H协助甲方办理工程设计勘察合同登记手续。 3.1.5.2 负责工程监理招投标工作 A工程监理招标咨询及策划; B协助甲方编制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以及向主管部门办理招标的有关手续; C工程监理招标答疑; D参与工程监理招标的开标、评标、决标工作; E协助甲方根据不同合同形式,拟订工程监理合同; F协助甲方办理工程监理合同登记手续。 3.1.5.3 负责工程施工招投标工作 A施工招标咨询及策划; B协助甲方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以及向主管部门办理招标的有关手续; C组织现场踏勘,解答工程现场
12、条件; D施工招标答疑; E编制标底; F参与施工招标的开标、评标、决标工作; G协助甲方根据不同合同形式,拟订施工合同; H协助甲方办理工程施工合同登记手续。3.1.5.4 负责工程材料设备招投标工作 A材料设备招标咨询及策划; B协助甲方编制材料设备招标文件,以及向主管部门办理招标的有关手续; C组织现场踏勘,解答工程现场条件; D材料设备招标答疑; E协助甲方编制标底; F参与材料设备招标的开标、评标、决标工作; G协助甲方根据不同合同形式,拟订材料设备采购订货合同; H协助甲方办理工程材料设备合同登记手续。3.1.6 负责办理安监、质监、施工许可等手续。3.2 工程设计管理 3.2.1
13、 协助甲方进行与市政规划、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工作协调及设计评审。3.2.2 负责协调解决施工图各系统的接口,保证设计进度和质量满足工程建设的要求。3.2.3 根据甲方的工程设计标准及指示精神,协助甲方进行设计会审,使工程的设计技术资料满足规划、消防、交通等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以及甲方提出的功能使用要求,全面审核工程的技术、经济指标的合理性,分析设计的施工可行性和经济性,督促设计单位限额设计、优化设计,重要事项提出咨询意见供甲方参考决策。 3.2.4 负责工程设计与公用管线、交通、施工等方面的技术协调工作。 3.2.5 负责审核技术标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对于设计中存在的差错及矛
14、盾之处及时责令设计单位改正完善,重大设计问题上报甲方参考决策。 3.2.6 若设计与交通、规划、环境等政府主管部门协调中所进行的重大设计变更,设计变更内容经甲方同意后上报政府监管部门审定。 3.3 工程进度管理 3.3.1 按照甲方的项目进度要求或工程施工合同确定的总工期要求,乙方在认真研究与工程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后,并在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后的 10 天内,负责提交工程从前期至工程竣工验收涵盖所有工程内容的全过程的项目总进度计划(乙方编制该计划应能满足工程现场管理的要求,甲方有权使用其电子版),该计划乙方上报甲方审定后负责贯彻执行。 3.3.2 按照经甲方审定的项目总进度计划及工程施工合同确定
15、的总工期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控制工程进度。 3.3.3 严格实施计划进度管理,及时向甲方上报年、季、月、周工程进度计划报告,若工程进度达不到项目总进度计划及工程施工合同确定的总工期的要求,应及时查明原因上报甲方,并及时采取相应的积极补救措施予以调整,以确保整个工程项目如期完成。3.3.4 每周负责组织召开工程管理例会和工程协调例会,重要沟通协调事项须事先上报甲方,其中工程管理例会由乙方主持,甲方和监理参加,协调解决工程中的规划、设计、技术、设备等重大问题以及影响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的关键问题;工程协调例会由监理主持,甲方、乙方及工程第三方参加,协调解决工程实施中存在的各类问题,乙方负责全方位组
16、织开展工程现场的计划、组织、领导、协调、控制等工程管理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工程实际,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等控制目标的实现。 3.4 工程质量管理 3.41 按照政府及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协助甲方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报批等有关手续。3.4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当地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及工程合同对项目第三方进行现场监管,制定严格规范可行地操作流程,严把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控制目标。 3.4.3 负责定期和不定期的对项目进行检查和核验,发现质量问题及时组织整改,确保工程质量。 3.4.4 负责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对单位工程进行划分,上报甲方审核批准后负责具体实
17、施。 3.4.5 工程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协助甲方组织监理、监管单位、质量监督、承包商等方面部门代表组成交工验收组,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3.4.6 项目实施过程中,负责对各施工单位进行工程档案编制的指导,督促各施工单位编制合格的竣工档案资料。 3.4.7 协调监理、设计院及承包商进行工程所有竣工资料的收集、汇编,并组织通过档案资料的竣工验收。3.5 工程投资管理 3.5.1 审核施工单位每月上报的工程验工报表,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和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复核后作为甲方应拨付工程款的依据。 3.5.2 审核施工单位每月上报的施工用款计划,据此编制财务用款计划,经甲方复核后作为甲方安排工程用款计划的
18、依据。 3.5.3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的变化对工程设计变更、现场工程签证的内容(如由于现场条件的变化而应增加的技术措施、调整设计方案等),及时做出检查、评审,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或合理化建议,供甲方参考决策。 3.5.4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的变化对工程设计变更、现场工程签证的内容(如由于现场条件的变化而因该增加的技术措施、调整设计方案等),及时做出检查、评审,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或合理化建议,供甲方参考决策。 3.6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 3.61 按照政府及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协助甲方办理工程安全监督报批等有关手续。3.6.2 负责督促指导工程施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创建“文明标化工地”,
19、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措施及其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 3.6.3 乙方应对工程的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负有管理的责任,同时应明确施工单位的安全职责,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措施做好工程现场安全防护工作。如有事故发生,乙方应积极参加事故调查,及时将事故调查情况书面上报甲方,并提出事故处理意见供甲方参考,根据事故结果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3.6.4 负责督促施工单位保证施工场地及现场生活设施(包括食堂、宿舍、厕所等)的清洁和卫生,确保现场及周边地区的整洁以及施工便道、临时通道畅通,整个工程施工周期内均应达到地区级文明标化工地的要求。3.6.5 负责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增强施工人员自我保护意识
20、,施工现场要求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做到重点部位重点监控,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3.6.6 负责建立文明施工监督网络,检查文明施工落实情况,建立健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 3.6.7 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迹,乙方有责任督促施工单位予以保护,不得擅自处理。 3.6.8 工程施工中若发生安全事故,应按安全事故责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采取措施保护事故现场。3.7 工程调试竣工交付管理 3.7.1 负责协调监理进行项目调试大纲的编制工作,并组织实施项目各系统的单机调试、联动调试与总调试工作,在调试阶段结束后,在承包商配合和甲方监督下负责组织实施项目至少进行每天 24 小时连续 3 天的
21、运行性能的检测工作。 3.7.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当地有关竣工验收制度协助甲方组织竣工验收(包括质检、规划、消防等),并取得相关批文。 3.7.3 协助甲方做好项目建设的竣工结算工作,初审工程决算清单,交专业审价机构审定。 3.8 工程变更管理 3.8.1 甲方提出的工程变更: A甲方原则上通过书面方式要求乙方进行工程变更,乙方应按甲方的工程变更要求无条件地接受并组织实施或负责协调监理、设计部门及有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工程变更建议书。 B如果甲方在提出任何工程变更之前要求乙方提交一份工程变更建议书,则乙方应协调监理、设计部门及有关单位尽快提交拟定的设计和将要实施工作的说明书、技术图纸资料
22、以及工作实施的进度计划;乙方有权对该进度计划作出任何必要的修改的建议以及对合同价格的建议。C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变更建议书后,应尽快予以答复,说明批准与否或提出意见,乙方在尚未收到甲方的答复之前,应按原来经甲方最终审定的工程技术要求、进度计划组织实施。 D如果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提交的工程变更建议书或甲方另行提供其他替代工程变更方案,乙方应无条件地接受并组织实施此项变更,并相应地说明变更后工程规模、标准和费用的变动情况上报甲方参考或确认; E乙方应督促检查工程承包商在工程总的投资控制目标和技术标准范围内,处理此类工作。 3.8.2 乙方提出的变更: 如果乙方认为某一合理化建议能降低工程的施工、维护和
23、运行的费用,或对甲方来说能提高竣工的工程效率或价值,或能为甲方带来其他利益,则乙方可在任何时候向甲方提交此类书面建议书。 3.8.3 重大变更的定义和处理: 重大变更的定义:对设计文件拟定的标准、规模、原则进行变动,且 a、变更费用的总和可能导致超出投资控制目标的:b、变更可能对工程其它建设控制目标产生影响的。重大设计变更须经甲方确认,乙方负责实施。c、原则上甲方与各工程承包商的合同价格为闭口价。承包商应按合同条款有义务去完成变更的工程内容。 3.8.4 所谓“新增工程”,是指以下两部分内容: A因为设计文件的缺陷,不能完全涵盖和反映工程的全部工作。B因招标文件和图纸与实施的施工图有差异,工程
24、量清单中没有包括此类工程项目。乙方应督促检查工程承包商在工程总的投资控制目标和技术标准范围内,处理上述工作。对因甲方提出变更或招标文件和图纸与实际相差很大而导致投资超出控制目标,则甲方须对此负责。3.9 索赔控制 乙方应实施严密的工程管理工作,尽可能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维护甲方的利益。 3.9.1 如果因为乙方的管理工作疏忽、失误或不到位,导致索赔事件的发生,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经济和民事责任; 3.9.2 如果因第三方原因对工程造成影响,乙方应努力履行管理职能,对第三方启动索赔程序,追究责任; 3.9.3 要求乙方事先对合同条件、协议条款有详细的了解,以工程合同为依据来处理合同各方的利益纠纷;
25、 3.9.4 乙方必须注意日常资料的积累,一切可能涉及索赔论证的资料,应留下书面资料,建立严密的工作档案和日记制度,以事实和数据来处理索赔事件; 3.9.5 乙方负责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不使矛盾扩大化和复杂化; 3.9.6 乙方负责加强主动管理、事先管理,减少工程索赔; 3.9.7 乙方负责对可能发生的索赔进行预测,及时向甲方汇报,尽量采取一切措施进行补救,及时启动反索赔程序,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 3.10 工程廉政建设措施 3.10.1 乙方代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工程第三方索要和收受回扣、补贴等各种好处费。 3.10.2 乙方代表应当保持与工程第三方正常的业务交往,不得收受第三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不得在第三方报销任何应个人支付的费用。 3.10.3 乙方代表不得参加对公正贯彻落实工程管理工作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3.10.4 乙方代表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工程第三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其他有关事宜提供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