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作安装合同甲方: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互惠互利、公正公平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以下条款:一、 工程概况1.名称:围栏制作、安装。2.地点:3.施工内容:(1)混凝土基础的制作。(2)围栏制作安装。二、工程造价1.项目施工面积( )米,单价( )米,工程总价大写( ),小写:¥ 。2.付款方式:预付工程总造价 30%,土建结束材料到现场后再付工程总造价 40%,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剩余全部付清。3.不包括税金。三、工期1.本合同工期为 天完成主体工程建筑,自土建基础交工后算起。2.乙方遇到下列情况造成的工期推迟不视为延误,工期相应顺延。(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
2、更。(2)同甲方其它工程的交叉施工造成的延误。(3)遇风、雨、雪等不可抗力因素。(4)因第三方介入造成不能施工。(5)甲方未按合同要求给付工程款。四、售后服务乙方对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一年,在产品验收合格之时一年内如产品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会免费提供维修或更换,在此工程质量保证范围不包括因甲方不当处理产生的问题及损失或塌方等各种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乙方概不负责。五、验收1.按双方认可的设计方案进行验收:按现行行业标准及有关标准验收。2.乙方须在工程竣工后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接到通知后两日内组织验收,否则乙方可视为验收合格。六、双方责任和义务1.甲方责任(1)负责协调与其它施工单位
3、的协作关系。(2)及时按合同规定付款。(3)甲方代表及时给出工程相关的指令,批复。(4)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电。2、乙方责任(1)乙方进入工作,应当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制度,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意外伤害由承包方负责。(2)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工期,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程。(3)保证工程质量。七、违约责任1.合同双方应认真履行双方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在施工中发现问题及时协商解决。2.双方如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八、附则1.与本合同相关的文字,附件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签字): 乙方(签
4、字):电话: 电话:年 月 日网 围 栏 购 销 合 同合同编号:XZZB-XZJZ-NQTTL143200 项目名称:西藏昌都地区贡觉县 2010 人工种草与天然草地改良工程甲方:西藏昌都地区贡觉县人民政府乙方:湟源利川农牧生态开发有限公司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甲方联系人: 乙方联系人:合 同项目名称:西藏昌都地区八宿县 2011 年天然草地退牧还草工程网围栏采购合同编号:XZZB-XZJZ-NQYYL320588甲方:西藏昌都地区八宿县人民政府乙方:湟源鸿达生态建设有限公司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甲方联系人: 乙方联系人:本合同与 2010 年 7 月 9 日由甲方贡觉县人民
5、政府和乙方湟源利川农牧生态开发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发的有关规定,结合西藏昌都地区 2010 年人工种草与天然草地改良工程围栏采购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鉴定本合同,共同遵守。第 1 条 项目名称:西藏昌都地区贡觉县 2010 年人工种草与天然草地改良工程围栏采购交货地点:贡觉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县农牧局大院)。从公司贡觉县所产生的运费由乙方承担,其中所产生的装卸费由乙方承担。第 2 条 今后服务:见今后服务承诺书第 3 条 质量保证乙方保证网围栏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国家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第 4 条 运输要求:乙方提供的网围栏应该按标准措施进行保护,以确保网
6、围栏安全无损的运抵指定地点现场,如因保护措施未到位而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害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第 5 条 交货时间第 6 条 2010 年 10 月 9 日前全部网围栏运到交货地点,卸车费及交货完毕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果一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和提供服务,乙方应基纳误码期偿费,赔偿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货,按合同价的 0.5%计收,从贷款中扣除,但罚金的最高限度为迟交货物或提供货物合同价的 10%。如果达到最高限额,甲方应考虑终止合同。第 7 条 中标金额:每米 10.99 元,围栏总长 23 万米,总造价 2527700元(大写:贰佰伍拾贰万柒仟柒佰元整)安装工具 23
7、套。第 8 条 贡觉县人民政府按合同规定,将草场网围栏和同款按时划给一方的开户银行:湟源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账号:6885130101600400438 。单位名称:湟源利川农牧生态开发有限公司。甲方不得将货款挪用他用。付款方式:分三次付款,第一期:项目法人收货后甲方付给乙方货款 60%;第二期:网围栏正常安装后甲方在付给乙方 30%的货款;第三期:待网围栏全部安装完成并通过自治区验收后支付 10%的货款。第 9 条 该项目所缴的税款由乙方承担应全部交至贡觉县税务局。第 10 条 设备验收1、草原网围栏的验收,以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和地区提供的昌都地区 2010 年人工种草与天然
8、草地改良工程围栏(3000 米)样品验收登记表内容为验收标准。2、草场网围栏交货前五天,乙方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予配合。3、草场网围栏验收前,乙方向甲方提交货物清单。验收中发现有不合格的设备,甲方有权退货,并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重新进行验收,达到要求和标准为止,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第 11 条 不可抗力第 12 条 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内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第 13 条 中标通知书、报价表、今后服务承诺书和 2011 年天然草地退牧还草工程网围栏项目招标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9、。第 14 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贡觉县农牧局、各执一份。第 15 条 本合同后附 3000 米网围栏技术规格及配唐数量表。第 16 条 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西藏昌都贡觉县人民政府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本合同与 2012 年 6 月 11 日由甲方八宿县人民政府和乙方湟源鸿达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发的有关规定,结合西藏昌都地区 2011 年天然草地退牧还草工程网围栏采购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鉴定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 项目名称:西藏昌都地区八宿县 2011 年天然草地退牧还草工程网围栏采购。交货地点:八宿
10、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县农牧局大院)。从公司到八宿县所产生的运费由乙方承担,其中所产生的装卸费由乙方承担。第二条 今后服务:见今后服务承诺书第三条质量保证乙方保证网围栏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国家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第四条运输要求:乙方提供的网围栏应该按标准措施进行保护,以确保网围栏安全无损的运抵指定地点现场,如因保护措施未到位而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害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第五条 交货时间2012 年 7 月 10 日前全部网围栏运到交货地点,卸车费及交货完毕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果一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和提供服务,乙方应基纳误码期偿费,赔偿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货,按合同价的 0.5%计收,从贷款中扣除,但罚金的最高限度为迟交货物或提供货物合同价的 10%。如果达到最高限额,甲方应考虑终止合同。第六条中标金额:每米 11.76 元,围栏总长 23 万米,总造价 2704800元(大写:贰佰柒拾万肆仟捌佰元整)安装工具 23 套。第七条 贡觉县人民政府按合同规定,将草场网围栏和同款按时划给一方的开户银行:湟源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账号:68851301016011001045 。单位名称:湟源鸿达生态建设有限公司。甲方不得将货款挪用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