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信息系统概论第一章 导论数据:是通过数字化并记录下来可以被识别的符号,用于定性或定量地描述事物的特征和状况。不仅包括数字,也包括文字、符号、图像和声音等。数据本身没有意义,其格式随存储它的物理设备的形式而改变。信息:狭义信息论指两次不定性之差,即人们获得信息后对事物认识的差别;广义信息论认为信息是指主体和外部客体之间相互联系的一种形式,是主体和客体之间的一切有用的消息或知识,是表示事物特征的一种普遍形式。地理信息系统中的信息即是广义的信息概念,它不随数据格式的改变而改变。数据与信息的关系:数据是信息的表达方式,是信息的载体;信息则是数据中蕴含的事物的含义,是数据的内容;数据只有通过解释才成为信息。数据处理的目的:把数据转换成便于观察、分析、传输或进一步处理的形式;把数据加工成对正确管理和决策有用的数据;把数据编辑后存储起来,以供后续使用。信息的特点:客观性、适用性、传输性、共享性。地理信息:是地理数据所蕴含和表达的地理含义。地理数据:是与地理环境要素有关的物质的数量、质量、分布特征、联系和规律等的数字、文字、图像和图形的总称。地理信息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