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流程对已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地质灾害险情的,经比较判断,应实施治理工程的,由责任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地质灾害勘查工作。甲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勘查单位可承担各种等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勘查工作;乙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勘查单位可承担中型(含)以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勘查工作;丙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勘查单位可承担小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勘查工作。承担勘查的单位提交地质灾害勘查报告后,由责任单位组织专家对勘查报告进行审查,国土部门参加审查会。勘查报告审查通过后,责任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地质灾害治理设计。治理工程结束后,责任单位应组织有关专家及人员对治理工程进行验收,国土部门参加验收。丙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监理单位可承担小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监理业务。乙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监理单位可承担中型(含)以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监理业务;甲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监理单位可承担各种等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监理业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监理单位资质分为甲、乙、丙三级。丙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施工单位可承担小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施工。乙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施工单位可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