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讲座(2010年5月12日) 一、地质灾害基本知识1、什么是地质灾害?地质灾害是指由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通常由于地震、降雨、融雪、干旱等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称之为自然地质灾害;由于工程开挖、堆载、爆破、启土等人类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称之为人为地质灾害。地质灾害概念包含的含义有三个:(1)地质灾害是由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或者是自然因素、人为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2)地质灾害是致灾地质作用与受灾对象相遭遇的结果,没有致灾作用灾害无法发生,若作用没有遇到有价值的受灾对象,基本不造成损失,则不能成为灾害;(3)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明确了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是地质灾害的重点防治种类。 2、什么是滑坡? 滑坡是指斜坡上的土体或岩体,受河流冲刷、地下水活动、地震、人工切坡等因素的影响,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或软弱带,整体地或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的自然现象。3、哪些因素会诱发滑坡?(1)地震;(2)降雨和融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