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勘查报告的编制一、编制基本要求(一)基本规定1. 勘查成果原始资料应真实可靠。2. 最终勘查成果应满足可研、初设及施工图设计要求。(二)勘查报告书编制的基本要求1. 勘查报告对危害对象要进行描述与评价:包括威胁人员及可能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数量等。2. 勘查报告对地灾体要进行分析与评价:主要对地灾体的基本要素、变形特征、稳定性、危险性、危害性、发展趋势等进行认真的分析与评价。3. 勘查报告对勘查成果要作出明确的结论,并对下一步工作要提出合理的建议。4. 各类勘查报告文字部分应满足“勘查报告编制提纲”基本格式要求。5. 图件及附件应满足相应的要求。(三)勘查报告成册基本要求1. 资质证书正本2. 内审意见及内审专家签到表3. 扉页相应人员签章签字4. 勘查报告标题应与省厅下达文件的项目名称一致。(四)勘查报告基本文件组成1. 勘查报告文本2. 勘查报告附图3. 勘查报告附件4. 勘查费用决算书5. 项目规模大的分册装订,其余的合订成册二、崩塌(危岩、崩塌堆积体)勘查报告编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