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左权盘城岭煤业有限公司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技术管理制度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为了防止因采矿引起的地面塌陷、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危险,根据矿井实际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一、成立领导机构(一)成立领导小组组 长:矿 长副组长:总工程师 各专业副矿长及副总工程师成员:由生产技术科、地测防治水中心、生产指挥中心、机电设备科、安全培训部、一通三防科、综合管理科正职领导组下设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测防治水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地测防治水副总工程师担任,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日常管理工作。(二)领导组职责:1、对本矿的地质灾害防治全面负责;2、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3、处理因采矿引起地质灾害的纠纷工作;4、组织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三)各部门职责1、地测防治水中心:负责牵头组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2、综合管理科:负责牵头开展地质灾害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牵头处理因采矿引起的纠纷工作。3、生产指挥中心: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