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池修建合同书 甲方:陈家河镇贺龙希望小学 乙方:杨恩树经双方协议,陈家河镇贺龙希望小学修建垃圾池工程承包给杨恩树,订立以下条款:一、 承包内容: 修建垃圾池。二、工程具体事项:垃圾池修建。规格:3.5m2.5m2m;墙体:火砖,外墙贴瓷砖。此项工程共计:35000元。工程工期为2个月,即2015年10月7日至12月7日。三、 双方责任:1. 甲方不给乙方供应任何工程材料,只协调各种工序施工。2.乙方必须按甲方设计、施工规格及施工交底要求施工,按时完成甲方安排的施工进度计划。3. 乙方必须保证安全施工,避免轻伤事故发生。如乙方不按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发生事故的责任自负。4.乙方在施工中材料必须经过甲方监管员验收,严禁偷工减料,如发生不按设计施工,发生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5. 如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超出质量验评标准一律不给计算工资,不合格的一律返工重作且材料自负。6. 乙方施工完必须履行签字手续,方可进行工资结算。必须经甲方领导和相关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领取承包款。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