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基本标准 一、基本功能 1、开展社区卫生状况调查,进行社区诊断,向社区管理部门提出改进社区公共卫生的建议及规划,对社区爱国卫生工作予以技术指导。 2、有针对性地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与寄虫病的健康指导、行为干预和筛查,以及高危人群监测和规范管理工作。 3、负责辖区内免疫接种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 4、运用适宜的中西医及技术,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治疗。 5、提供急救服务。 6、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卫生保健服务。 7、提供会诊、转诊服务。 8、提供临终关怀服务。 9、提供精神卫生服务和心理卫生咨询服务。 10、提供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保健服务。 11、服务康复服务。 12、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13、开展计划生育咨询、宣传,并提供适宜技术服务。 14、提供个人与家庭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 15、负责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与上报。 16、在社区建设中,协助社区管理部门